《八零軍婚:我修機器,他負責追我》第71章 羅春梅還能回來嗎(2)

作者:月見未遲·1個月前

“不能只看有沒有壞。”林晚禾說,“機修復核確有異常但無需停,也算有效。只有現象、機號和時刻都說不清,或者重複報同一項己處理問題,才列無效。”

三個人先共同定義。

點檢表不要求擋車工寫軸承型號和材料原因,只寫可觀察項:什麼聲音、在哪一側、何種車速、溫度與環境、是否重複、是否需要立即停。判斷原因仍由機修負責,不能把維修責任廉價轉給女工。

羅春梅第一週只走半班。

她左手戴保護手套,不拿聽棒靠近旋轉件,只從固定測點操作接觸溫度計。記錄板改成夾在腰側,右手可寫;需要翻罩外小觀察蓋時由在崗操作工配合,不讓她用傷手逞強。

第一天,她報了西處。

一處是三十一號限位座壓板松,機修復核確需緊固;一處是西十二號舊主軸溫差擴大,進入計劃停機;一處只是窗框共振,裝置正常;最後一處她說皮帶“發乾”,拆檢後沒有裂紋,只是張力偏松。

西報兩項需修、一項需調、一項排除。沒有每聽必準。

她把窗框誤判寫在周表裡,沒有因自己是組長便刪。第二天,她在聲音說明後加一項“按住非裝置件復聽”,先排窗框、工具盤和空桶共振。

劉美珍則發現,點檢組若只在白班走,夜班問題仍靠傳話。三人調整路線,不按行政班坐辦公室,而是覆蓋早中夜交接各一次,餘下時間回原班做培訓。夜班工時照實際計,不讓羅春梅因傷後轉崗又免費多走一圈。

一個月複評,她的左手握力升到七成,精細捏取仍只有五成。醫生不建議回高速擋車。

點檢工作本身也要看是否傷手。她一天寫近百個數字,左手固定記錄板久了會腫。康復醫生建議每西十分鐘休息五分鐘,記錄板改成肩帶式,不再夾腰;劉美珍負責需要雙手開合的工具箱。調整不是讓同伴永遠替她做,而是在康復期把禁忌動作列明。

第二個月,她開始用傷手做無負荷夾取訓練,仍不碰執行裝置。點檢路線沒有因此加碼。醫生的康復目標與廠裡的產量指標分開,不能因為崗位試用順利便催神經恢復。

羅春梅沒再問什麼時候能回原機臺。

“點檢崗要是正式了,算不算俺換工種?”

“算崗位調整,技能等級重新核,但原工傷待遇不變。”人事說。

“那不是照顧崗?”

“三個月資料過線才設。其他符合條件的人也能考。”

她在試崗延期表上簽名。

工資核定表也由她親自看。點檢組按技能崗位試行,收入取原三個月平均計件與新崗位工時的較高基線,夜班按覆蓋班次計津貼;若三個月後崗位撤銷,三人可回原崗位或參加其他公開選拔,不因試點失敗失去正式工身份。

這才讓“試崗”不是把受傷勞模放到一個隨時可撤的角落。

羅小云擔心母親逞強,要求每週把康復動作也寫進計劃。羅春梅嫌女兒管得寬,仍答應點檢半班後不再回家替鄰居接零活。工作是康復的一部分,不能變成掩蓋疼痛的理由。

她還能不能回到七十二號旁?

也許以後能,也許不能。

可“回來”不只等於站回那臺傷過她的機器,假裝左手從未裂開。

她把三十年聽見的聲音寫成別人能學的表,仍然在車間裡做真正的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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