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搶走我的獎,還用假章逼我退賽》第2章:(1)

作者:燈下·2天前

第2章:

我把申訴材料遞進省科技學會時,最先遇到的不是偏袒。

而是一句很冷靜的話。

“林硯,個人專利不自動等於整個參賽成果只屬於你。”

負責受理的專家把材料一頁頁拆開。

專案最早的核心模型,確實來自我的個人研究。

但後期工程化用了院裡裝置。

測試資料來自院內合作單位。

陳旭也參與過介面封裝。

周倩負責過外部協調。

如果我要主張全國參賽成果完全屬於個人,證據還不夠。

我問:

“那偽造退賽宣告呢?”

對方回答:

“這是另一件事。”

“印章是否真實、誰提交的、公證過程是否有瑕疵,都要單獨核驗。”

這比我預想中更難。

我本來以為只要把舊章作廢證明拿出來,整件事就能翻過來。

結果不是。

下午,陳建國召開專案說明會。

他沒有罵我。

反而把自己包裝得很公正。

“林硯的貢獻不可否認。”

“但團隊成果不能個人化。”

他甚至主動提出,可以恢復我第二作者身份。

條件是我撤回權利異議。

陳旭隨後把一份新作者表遞給我。

第一作者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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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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