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著信紙重複這二字,只覺得好笑。
【是否小事,你心中清楚。】
【你與趙尋芳二人書信往來日夜不絕,唯獨對我的信置若罔聞。你贈她百金紫瑛手串,刻著她的小字,送我的,卻是十文錢就能買到的便宜貨色。】
【我邀約你們數次皆成空,卻撞見你二人於酒樓共膳。又私觀戲文,獨遊揚州,婚房的門鑰予她,卻未給我。這便是太多太多的小事了。】
【沈凌亭,別把你的自私和偏心,粉飾成我的無理取鬧。】
寫到此處,我深吸一口氣,寫了個一乾二淨。
【那日在新宅,我已言明。】
【我不要你了。連趙尋芳這十八年的‘手帕交’,我也不要了。】
我頓了頓,知曉讀信時,趙尋芳必在沈凌亭身側哭哭啼啼。
【反正收到此信時,趙尋芳定在你身邊。捎句話,不難吧?】
寫完,我便擱下了筆,沒有再管。
一人遊歷,簡淨愜意。
無需再遷就旁人,不必為了趙尋芳尋那不辣的吃食,也不必為了沈凌亭在茶館反覆叮囑只喝綠茶。
我想吃什麼就點什麼,想在何處發呆便在何處發呆。
行程過半,父親母親掛心我,特意來了一次揚州。
問起我與沈凌亭的婚事。
我望著遠處瘦西湖的粼粼波光,含糊應了一句:
“作罷了。”
那頭靜默一剎,未再多問。
隔了一會兒,母親繼續道:
“那丫頭......便是那趙尋芳,也未曾聯絡你?”
“未曾。”
我答得乾脆。
父親沒再多說什麼,只是攬著我的肩膀安撫:
“女兒,若在外頭待膩了,便回京吧。家中雖不及揚州美景,卻也安穩。”
我思忖片刻,輕聲回:
“嗯,容我再想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