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坐在書案前,打算再過一遍明日要講的行規講義。
下人突然說我有京中來信。
【清歌,我實是悔不當初。我二人能否重頭來過?】
我一看便知是沈凌亭的筆跡。
指尖懸在信紙上,沒打算回。
可往下看去:
【尋芳要成親了。】
【我託了許多人才尋到你現在的住址。她說想請你回京城喝杯喜酒。就當是最後一面,可好?】
我看著信,陷入了長久的沉默。
最終還是提筆回了信:
【好,給我地址吧。】
我瞥了眼那地址,並非京中宅院的所在,而是城郊一處落敗的舊宅。
心中大抵也就瞭然了。
趙尋芳被革了差事後,沒尋到營生,也靠不上沈凌亭。
只能回了京郊老家。她父親想必依舊日日上門討要銀錢,繼母生了幼弟,早無多餘心力顧念於她。
她大抵就這麼渾渾噩噩地尋了份餬口的活計。
在族親的撮合下,應了媒人說的親事——對方是個吃喝嫖賭、敗光了家業的破落戶。
這便是她處心積慮十八載,想要壓我一頭的結果麼?
我不置可否。
那個月,我還是告了假,回京赴那場喜宴。
宅院破敗,廳裡鬧鬨鬨的,劣質酒氣混著黴味撲面而來。
趙尋芳穿著一件明顯大了一圈的舊嫁衣。
當她瞧見我時,眼眶以紅了起來。
她張了張嘴,像是想說什麼,話卻被堵在了喉嚨裡。
我什麼也沒說,只是從袖中取出早就備好的厚禮封。那封袋沉得很,她接過去的時候,手腕明顯墜了一下。
“這是咱們及笄那年說好的。”
“你出閣的時候,我要給你包最厚的禮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