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一個字都別刪!全是證據!”
警察來得很快,取證也很快。
發帖賬號的實名資訊,當天就查了出來。
趙銘,二十三歲,我表哥。
行拘十日,公開道歉,消除影響。
學校那邊,媽媽沒吵沒鬧。
她把一份律師函和一沓證據,端端正正放在了校長桌上。
第二天,論壇刪帖,公告置頂。
班主任在班會上,一字一句唸了處理決定。
餘照帶頭鼓掌,掌聲響成一片。
我坐在座位上,低著頭,眼眶熱了很久,沒敢抬起來。
只是從那天起,我書包裡多了樣東西。
一管嶄新的藍色水粉。
是餘照買的。
她把它塞給我的時候說:“你不是最喜歡藍色嗎?”
“這次別兌水了,可勁兒用。”
一月末,大姨的案子立了。
侵佔代管財產,律師說,事實清楚,流水完整,夠她喝一壺。
大姨夫賣了一套房,先期退賠六十萬。
媽媽把錢原封不動轉進我的卡里。
我沒花,一分都沒花。
我把它鎖進一張新卡,壓在抽屜最底層。
然後,我走進了拾光畫室的集訓班。
報名那天,陳姐親手給我戴上了學員牌。
“溫荔同學,歡迎歸隊。”
“遲到了五年,接下來,要連本帶利地畫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