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那天,撕了背鍋協議》第309章 可驗證、可追溯、可復盤(1)

作者:秦賢真·21天前

見山的會議室比上一次更亮,長桌中央擺著兩份檔案。

一份是野月昨晚補交的《品牌壁壘指標表》。盲測記錄、投訴工單、配方批次穩定性、產地溯源頁、會員話術抽檢、使用者共創記錄,被林聽晚按「可驗證、可追溯、可覆盤」三列排好,最後一頁還附了補充協議建議條款。

另一份,是見山新發來的《投資條款清單V3》。檔名溫和,首頁批註卻很直接:建議以戰略資源置換部分估值折讓。

薛合夥人把筆放在桌面上,笑著說:「林總,我們內部討論過,野月現在最缺的不是錢,是渠道和品牌勢能。見山手裡有兩條便利店系統、一家頭部健身連鎖,還有幾位內容平臺資源。如果我們把這些資源打包給你們,投前估值希望按上一版下調百分之十二。」

唐棠的眼睛亮了一下,又很快低下去。梁舒翻檔案的動作停住。陳硯秋看向林聽晚,沒說話。

周既白坐在她右側,指尖壓著一頁空白便籤。他當然知道這是什麼時刻。融資視窗不會一直開著,上一輪品牌壁壘剛把見山從壓價裡拽回來,今天對方願意繼續談,說明野月還有牌。但資源兩個字太大,足夠讓許多創業者在桌上先讓一步,等簽完合同才發現拿到的只是幾句介紹。

他偏頭看了林聽晚一眼,聲音壓得很低:「視窗不一定等人。但這是你的公司,我只能提醒風險,不能替你決定。」

林聽晚點了一下頭,把V3檔案往前推了半寸。

「薛總,資源換折價可以談。」她說,「但先拆成本。」

薛合夥人笑意淡了些:「什麼成本?」

「第一,獨家渠道。」林聽晚翻到資源清單第一頁,「這裡寫『協助進入華東便利店系統』,沒有寫是哪一家、多少門店、陳列位置、首批上架週期,也沒有寫失敗責任。如果野月為這個資源讓估值,等於先把公司股權折掉,再用自己的試吃、培訓、供貨和內容預算去驗證一個不確定入口。」

她把昨晚從財務模型裡調出來的渠道成本表放上螢幕。試吃裝、導購培訓、端架物料、冷鏈損耗、臨期退回、人力排班,一項項展開,最後一行寫著:單渠道試點最低現金佔用。

「你們說給渠道,野月要先拿出一百八十七萬現金和六週執行人力。這個不是資源,是共同投入。若要換估值,請寫入合同附件A:渠道名稱、目標門店數、陳列級別、進場費承擔方、首批驗收節點、未達成時估值折讓自動回補。」

沈嵐抬頭:「附件A?」

「合同編號YUE-PA-0309-01,主協議第4.2條,戰略資源交付義務。」林聽晚把一頁列印好的條款框架遞過去,「口頭資源不進合同,就不進估值。」

會議室安靜了一瞬。

薛合夥人換了個姿勢:「林總,你們很謹慎。但投資也講互信。」

「互信不是不寫。」林聽晚語氣平穩,「互信是寫清楚以後,雙方不用靠記憶打官司。」

繼續翻頁。

「第二,董事席位。V3把原來一名董事改成一名董事加一名觀察員,並且觀察員可參與預算會、品牌會和資料覆盤會。這個安排如果和資源繫結,就意味著見山既提供渠道,又在董事會里稽核野月是否使用這批渠道。」

陳硯秋接過話,把預算審批流程圖投出來:「按V3,單筆超過十五萬市場費用需董事同意。便利店端架物料、區域投放、導購培訓任一項都可能超過十五萬。資源來了,我們反而每一步都要等審批,執行視窗會被切碎。」

林聽晚在檔案上畫了一條線:「董事席位可以保留,觀察員許可權限於董事會資料和季度經營覆盤,不進入日常預算會。預算審批權按年度預算框架執行,季度內已列明專案備案即可;超年度預算百分之十,或現金流低於四個月,才觸發董事會審批。否則資源不是加速器,是遙控器。」

周既白垂眼看著她的批註,唇角幾不可察地鬆了一下。

沈嵐低聲和法務說了兩句,法務在電腦上敲字。

薛合夥人沒有立刻反駁,只把話題轉到品牌:「我們確實能幫野月做聲量。頭部平臺的健康食品專題、幾位達人測評、線下聯名,這些如果由見山協調,效率會高很多。相應地,我們希望品牌口徑由雙方共同確認,避免對外表達偏差。」

唐棠這次沒忍住:「共同確認是什麼意思?每條小紅書都要你們看?」

法務抬眼:「不是每條內容,是重大品牌傳播。」

林聽晚把《品牌壁壘指標表》最後一頁翻開:「重大品牌傳播可以定義,但品牌口徑控制不能無限擴大。野月的核心表達是低糖但不犧牲口感,證據來自盲測、投訴工單、配方穩定性和使用者共創。見山可以稽核是否涉及虛假宣傳、合規風險和投資人品牌露出,不能替野月決定是否降價、是否誇大功效、是否把使用者反饋改成更好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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