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框架上落了附件B:《品牌傳播邊界與驗收規則》。
「平臺專題算資源,必須寫清上線時間、位置、最低曝光保證、達人名單確認流程、費用承擔方。驗收節點不是『已介紹』,而是『完成上線並取得後臺截圖、內容連結、投放費用流水』。如果未達成,折價不生效;如果達成但轉化不及預期,雙方按資料覆盤,不倒推要求野月修改品牌底線。」
薛合夥人看了她幾秒,笑了一聲:「林總,你這是把我們的資源當供應商合同驗收。」
「如果它要換股權折價,就比供應商合同更該驗收。」林聽晚說。
這句話落下,唐棠慢慢坐直了。她剛才眼裡的那點被資源點燃的興奮,變成了更穩的光。
沈嵐翻到V3最後一部分:「還有使用者資料。見山投後要做增長支援,必須看到使用者畫像、私域標籤、復購路徑。否則很難判斷哪些資源適配。」
周既白的手指在桌面上頓了一下。
林聽晚沒有避開這頁。
「資料可以用於驗證,不用於接管。」她說,「V3裡寫『投資人有權調閱使用者訂單明細、私域標籤、客服工單及復購備註』,這條要重寫。」
她把第三份檔案放上桌,封面是《資料披露邊界表_草案》。欄位被分成四級:一級經營看板,提供彙總指標;二級脫敏抽樣,提供訂單時間、單品、渠道和復購間隔;三級現場核驗,只在野月資料室檢視,不匯出;四級敏感欄位,包括手機號、地址、私域標籤原文、客服備註和可反向識別使用者的組合欄位,原則上不向投資人開放,必要時由第三方審計出具核驗報告。
「見山想知道復購是否真實,可以看脫敏抽樣和第三方核驗;想判斷渠道資源適配,可以看分層後的統計結果。不能拿走原始私域標籤,也不能要求我們交出可復原使用者身份的資料。使用者不是融資附件。」
法務終於抬頭:「但如果投資人無法穿透核驗,投委會會認為資訊不充分。」
「所以寫穿透方式。」林聽晚把合同框架翻到第三頁,「附件C:資料披露清單及許可權日誌。每次調閱要有目的、欄位、人員、時間、留痕和保密責任。匯出檔案生成雜湊值,不得用於競品研究,不得外傳,不得要求野月提供可反向識別使用者身份的欄位。你們要核驗真實性,我們配合;你們要拿走使用者資產,我們不同意。」
陳硯秋低聲補了一句:「這也保護見山。邊界清楚,後面出了資料合規問題,不會互相甩鍋。」
沈嵐看向薛合夥人。薛合夥人臉上的笑完全收了回去,他開始真正翻林聽晚遞過去的條款框架。
會議開到第二個小時,V3上被劃掉的地方越來越多。折價不再是一個單獨數字,而被拆成三段:渠道資源達到附件A第一階段驗收,釋放百分之四折價;品牌資源達到附件B上線和費用憑證,釋放百分之三;增長支援須遵守附件C資料邊界,且不得附帶新增預算否決權。任何一項未驗收,對應折價取消,估值恢復原口徑。
董事席位寫回一名董事;觀察員不進入日常經營會。預算審批改為年度框架內備案。品牌口徑控制被限定在合規審閱。使用者資料披露從「包括但不限於」改成「以附件C列明欄位為限」。
周既白全程很少說話,只在法務試圖把「戰略支援以投資人實際可協調資源為準」塞回主協議時,提醒了一句:「這句話會讓附件失效。」
林聽晚看了他一眼,然後把那行字劃掉,換成:「投資人未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資源交付或提供可驗證憑證的,視為該階段資源未驗收。」
傍晚六點,會議終於停下。薛合夥人合上電腦,說要把修訂版帶回投委會。沈嵐把三份附件編號重新確認了一遍,法務則把《資料披露邊界表》單獨拎出來。
「林總,」法務說,「條款方向我們可以回去討論。但使用者資料這部分,投委會一定會要求補一輪樣本。尤其是復購路徑、私域標籤和客服工單的脫敏規則,邊界要更細。」
林聽晚把附件C收回資料夾,指腹壓在「使用者資料」四個字上。
資源大餅被拆成了合同編號、附件和驗收節點,野月暫時守住了方向盤。
拉開資料夾內側的透明袋,抽出一張還沒給見山看的表。
表頭寫著:使用者資料脫敏樣本清單_待核。
下面第一列,是復購路徑。第二列,是私域標籤。第三列,是客服工單欄位。
她抬頭說:「可以。下一輪,我們只談使用者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