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寫著
《通譯仙界來客詔》
蓋聞天地肇分,清濁既判,盤古氏開鴻蒙於混沌,女媧氏摶黃土以造人。
當是時也,華夏之胄聚處中土,服牛乘馬,播谷藝禾,禮樂始興,文明漸啟。
然九州之外復有九州,四海之外復有四海,蓋造化之妙,非人力所能盡窺也。
昔者共工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星辰移,山川易。
華夏之苗裔有流徙殊方者,道阻且長,音書斷絕,遂與中土不相聞問者,不知其幾千載矣。
彼雖處異域,而語言文字、衣冠制度、禮儀風俗,與中土同源而異流,皆炎黃子孫、華夏血脈也。
其地非仙非妖,其人不神不鬼,特以山川阻隔,世代相遠,故不相知耳。
今俗呼其地為“仙界”,蓋因其器物制度精妙過於本朝,遂以神異目之,實則非羽化登仙之謂。
豫王越,今上之猶子也,天資英邁,博聞強識。
昔年偶涉殊方,遍歷其地,見其宮室之壯麗、舟車之便捷、耕織之精良、醫藥之神妙,乃留彼而學焉,寒暑數易,盡通其術而歸。
既歸長安,獻仙糧之種,授格物之學,立政務之院,改考成之法。
數年之間,朝野氣象為之一新,此皆豫王殿下之功也。
殿下嘗言:彼方之人,與中土同文同種,皆華夏之苗裔,特以道阻不得相通耳,若能往來交好,通有無,共學問,則華夏萬世之利也。
今上聖明,納其言,從其策,乃命豫王殿下為使,持節往返於兩界,達大唐之誠意,申華夏之同根。
彼方亦遣使臣來長安,齎圖書,奉信物,與本朝定交好之約。
其使臣儀態端方,言辭雅正,與本朝士大夫坐而論道,無有隔閡,其文字與大唐通用,其禮儀與中原相近,其為華夏之裔,於此可見矣。
自此兩界互通,使者相望於道,彼方遣巧匠、良醫、農師、工師來大唐,授以修路之術、鍊鋼之法、育種之方、治病之藥。
又贈以鐵車,不假牛馬而行千里,與以鐵軌,鋪於長安洛陽之間,日可往返,凡此種種,皆非妖術,乃格物之學積千年而致也,朝廷亦以絲綢、瓷器、茶葉、典籍相贈,示華夏之文明,彰大唐之氣象。
夫仙界來客既至,凡大唐臣民,當知其為華夏同宗,非神非怪,不可驚怪失據,或有見鐵車行於道、鐵鳥翔於空、異器陳於市者,不必跪拜,不必駭走,但以常禮處之可也。
彼之容貌言語與唐人大同小異,彼之飲食起居與唐人相去不遠,特其器用精良、學問深邃,為大唐所不及耳。
彼既不遠萬里而來,助朝廷興邦,官府自當以賓客之禮待之,然亦不可過擾。
仙界來客各有職司,或修路,或教耕,或治疾,或授業,皆奉其國命而來,非為遊覽也。
凡百姓人等,不得聚眾圍觀,不得喧譁尾隨,不得擅入其居所,不得私窺其器物。
若有要事須通,當先報里正、坊正,由官府轉達,不可徑自衝撞。
蓋禮者,敬而已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