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全家當了十六年提款機後,我帶走所有存款》第9章 開庭調解那天(1)

作者:初壹·1個月前

第9章

開庭調解那天,哥哥帶著父母坐在對面。

秦嶼沒有要求追究刑事責任,只要求溫景川支付拖欠的康復費,並公開更正當年的責任說明。

哥哥不肯籤。

“當時沒有正式報案,現在憑一盤錄影就說是我,誰知道有沒有剪過?”

律師把原始磁帶鑑定結果放到桌上。

畫面連續,拍攝時間與事故記錄一致,沒有編輯痕跡。

那名退休護士也提交了書面證言,說明治療過程中存在不當誘導。

哥哥翻完材料,轉頭埋怨媽媽。

“你不是說診所的人都找不到了嗎?”

媽媽抓住他的袖口,讓他少說幾句。

爸爸則看向我。

“南枝,讓律師停下。你哥願意給秦嶼錢,說明書就別寫了。”

“我替他寫過十六年的認罪書。”

“你非要把家毀了才滿意?”

調解員抬起手,提醒他們只談事實。

秦嶼坐在我旁邊,把一份退還款項確認書交給我。

扣除實際治療費用後,賬戶裡剩餘二十八萬九千元,將分期返還。

媽媽看到金額,立刻說這筆錢當初來自溫家,應該先交給父母。

秦嶼看著她。

“後來的款項都從南枝工資卡轉出,銀行記錄很清楚。”

媽媽張了張口,又說我的工資本來就該幫家裡。

調解員問她,我是否自願。

接待室裡安靜下來。

這麼多年,第一次有人把這個問題放在他們面前。

哥哥最終簽了責任更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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