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這個小說不對勁》惡魔波剛(6)(2)

作者:祝蛋·28天前

什麼?李顏愣了。

聽我的。還有五分鐘到六點。整點時刻會觸發某種判定,判定標準是飢餓。如果那個東西在找最餓的人——王胖子剛才吃東西了,他現在胃裡有東西,不算最餓。但你們中間有人從凌晨到現在什麼都沒吃,那你們就是目標。快吃!

孫姐第一個動了。她從包裡拿出麵包撕了一塊塞進嘴裡。然後是秦柔,然後是李顏,最後連周小刀都摸出一根能量棒咬了一口。

只有王胖子沒再吃。他背上的印記在一跳一跳地疼,像烙鐵在皮膚上滾。

5:59。

所有人嘴裡都嚼著東西。林涵在看手錶。秒針一格一格往前走,他嚼著第三口壓縮餅乾,乾硬的麵粉在唾沫裡慢慢化開,胃裡開始有東西墊底了。

6:00。

秒針走完了最後一步。

王胖子了一聲。不是尖叫,是一種悶悶的、從胸腔裡壓出來的痛哼。他的背弓起來了,像有人從後面推了他一把。秦柔再次掀開他的後衣領——那個蟾蜍印記在蠕動。它從墨黑色變成了亮黑色,邊緣活物一樣地張合了一下,像在呼吸,然後重新安靜下來。

但什麼都沒有發生。鬼沒有出現,沒有攻擊,沒有吃人。

印記加深了。秦柔說,但沒有發作。

林涵把嘴裡的餅乾嚥下去。胃裡有了食物的感覺讓他腦子轉得更快了。

飽腹阻止了發作。或者說,它判定的那一刻,因為你胃裡有東西,所以沒觸發完整的攻擊鏈。但印記留下了。他在筆記本上飛快地寫了兩行字。整點時刻標記最飢餓者,飽腹可規避標記的即時發作,但已產生的印記不會消失。

他寫完,抬起頭看了王胖子一眼。

王胖子,六點你被標記了。如果這個規則是累積的——你剛才是5:55吃了東西,胃裡還有食物,所以只完成了標記沒完成吞噬。但十二點呢?下一次整點你會更餓。等你餓到胃裡沒東西的時候,印記就會發作。

王胖子的臉已經沒有血色了。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肚子,像是想確認胃裡還有沒有半塊餅乾的殘渣。

那我……我是不是一直吃東西就行了?他的聲音帶著哭腔。

一直吃。林涵點頭,在十二點之前保持飽腹狀態。只要不餓,它就不能完整觸發。

王胖子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樣抓起地上的餅乾包裝袋,又往嘴裡塞了兩塊。

但林涵沒把後半句說出來。

十二點之後還有十八點。三次整點。如果規則二的完整觸發條件是同一個被連續標記三次,那王胖子剛才已經被標記了第一次。六點。十二點是第二次。十八點是第三次。

那時候,吃什麼都沒用了。

他沒有把這個推論告訴任何人。包括王胖子。

但他把這句話寫在了筆記本的最後一頁,用括號括著。落筆的時候筆尖用力到紙面凹下去一道痕。

窗外,天邊開始泛白了。霧依然濃,但比深夜淺了一點點。

六點了。新的一天剛剛開始,他們已經死了趙大勇,傷了王胖子。

還剩二十四小時中的十八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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