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硯寫完最後一個句號的時候,是凌晨三點十七分。
他坐在那間八平米的出租屋裡,面前是一臺用了七年的筆記型電腦,螢幕右下角有一塊指甲蓋大小的白斑,是兩年前摔出來的。窗外有雨,不大,打在空調外機的鐵皮上,嗒,嗒,嗒,像一個走不準的鐘。他靠在椅背上,把雙手舉過頭頂伸了一個懶腰,脊椎發出幾聲乾澀的響。
螢幕上那個文件的標題叫《長夜行》。他寫了四個月,十二萬字,講的是一個在縣城開夜班計程車的人,每晚載著不同的乘客穿過那些他閉著眼睛都能畫出來的街道。那些乘客有剛下晚自習的高中生,有喝醉了的工人,有去火車站接人的年輕女人,有從醫院出來、手裡攥著一袋藥的中年男人。司機在他們下車以後,總會多停一會兒,從後視鏡裡看著他們走遠。
故事的最後一行是這樣的:他把車停在路燈底下,熄了火。後視鏡裡沒有人了,但他還是看了很久。
程硯盯著這一行看了大概五分鐘,然後存檔,關閉文件,把電腦合上。他站起來走到窗邊,拉開窗簾的一角往外看。雨還在下,街上沒有人,路燈照著溼漉漉的柏油路面,像一條正在融化的大河。他站在那裡,覺得自己應該高興。十二萬字,完成了。這是他寫的第四本書了,前三本都出版了,都賣了,都有人讀過。
但他沒有高興。他站在那裡,看著窗外的雨和那條空無一人的街,覺得那輛車還在那裡停著,後視鏡裡始終是空的。
第二天早上他醒得很晚。手機上有兩條訊息,一條是編輯發的:稿子看完了,下週開會聊。一條是大學同學發的:程硯,你最近在幹嘛?同學群都炸了,說陸一舟要結婚了。
陸一舟。
程硯握著手機,沒有立刻點開那條訊息。他把手機放在枕頭旁邊,翻了個身,面朝牆壁。牆壁是白色的,上面有一道細長的裂縫,從天花板一直伸到踢腳線。他看著那道裂縫看了很久,然後重新拿起手機,點開了同學群裡那個的連結。是一張電子請柬,淺藍色的底,白色的小花,新郎名字旁邊是新娘的名字。新娘姓林,他不認識。新郎那一欄寫著陸一舟,三個字,跟十年前他在大學的佈告欄上看到的那三個字一模一樣。
他退出連結,放下手機,坐起來,去洗臉刷牙。他擠牙膏的時候發現牙膏管已經扁了,他用力擠了擠,擠出最後一點白色的膏體,刷完了,漱了口,把空管捲起來扔進垃圾桶。他看著垃圾桶裡那捲癟掉的牙膏皮,心想,一個人用完一支牙膏需要多久?大概一個月。他剛才擠的是一支牙膏的最後一次。這意味著他又用完了一整個月的早晨,而沒有什麼變化。
他去吃早飯。一碗白粥,一個煮雞蛋,一碟榨菜。吃完了把碗洗了,擦了桌子,把垃圾袋繫好拎到門口。做完這一切之後他坐在沙發上,開啟手機,給編輯回了一條:好,下週見。然後他猶豫了很久,在陸一舟的請柬下面找到傳送祝福的按鈕,輸入了四個字:恭喜,幸福。又刪掉了,重新打了五個字:好久不見,恭喜。然後點了傳送。
他沒有等回覆,把手機放進口袋,拿了鑰匙出門散步。
他住的這片是老小區,樓與樓之間隔著狹窄的通道,兩旁停滿了車。他走得很慢,雙手插在口袋裡,像一個沒什麼急事的人。走著走著他發現自己走反了方向——本來想往東邊公園走,卻拐進了西邊那條去地鐵站的路。他停下來,看了看四周。路口的便利店換了招牌,超市門口的搖搖車換了一輛新的,旁邊那棵他以前總在樹下等人的槐樹還在。
他想起上大學的時候。文學院和理學院之間有一片操場,操場邊上種了一圈槐樹。那時候他每個週二下午都在那棵最大槐樹底下等人——等陸一舟,他隔壁宿舍的、讀物理系的、會彈吉他的、笑起來聲音很大的人。他們每週二下午一起吃飯,有時候吃食堂,有時候吃後街那家牛肉麵。陸一舟總是比他先到,坐在槐樹底下看書或者發呆。程硯遠遠就能看見他,看見他低著頭,後頸那一截被陽光曬成淺棕色。
程硯第一次意識到自己看陸一舟的時間比別人長,是大二上學期。那天他們吃完飯往回走,陸一舟走在他左邊,在說某個物理公式他老師講錯了一個符號。程硯側過頭看他的側臉,陽光落在他的顴骨上,他說話的時候喉結上下動著,像一顆在軌道上執行的星星。程硯看了他大約三秒,然後移開了視線。他那三秒裡想的是:這個人的喉結原來長這樣。他想完以後又看了三秒。
後來他花了很長時間來解釋這三秒的延長線。他告訴自己那只是觀察,寫東西的人總是這樣。他寫小說的時候會花很多時間觀察人物,他們的手指怎麼放、走路的時候先邁哪隻腳、說話的時候眼睛看哪個方向。陸一舟只是他觀察的物件之一,他這樣對自己說。
但那個沒有維持多久。大三的時候他在一篇小說裡寫了一個人物。那個人學物理,喜歡坐在槐樹底下看書,笑起來聲音很大。那個人跟主角一起吃飯、一起散步、一起在深夜的操場上走了一圈又一圈。那個人沒有名字,從頭到尾作者只用了來稱呼。程硯寫完那篇小說的時候發現,他把那個寫在了一個他沒有明說、但他自己知道的位置——主角在結尾坐在槐樹底下,風把書頁吹亂了,他按住書頁的時候想:如果這一刻永遠不結束就好了。
那篇小說的結局是他後來出版的第一本書的最後一篇。他記得他把那篇發給陸一舟看的時候,陸一舟回了一段語音:你這篇寫得真好啊,那個是誰?我認識嗎?程硯聽著那段語音,說:虛構的。
虛構的三個字說出去以後,他就把那個位置封住了。他在那之後寫了很多別的人、別的事,再也沒有把那個放進去過。
大三下學期,陸一舟跟一個外校的女生在一起了。程硯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他在圖書館自習的時候聽見前面兩個人在聊天,說陸一舟的女朋友今天來了。他正在看一本文學理論,那一頁的內容他讀了三遍都沒有讀進去。他合上書,走出去,在走廊裡站了一會兒。走廊的盡頭有一扇窗戶,外面是一棵槐樹,樹底下沒有人。
那天晚上陸一舟回宿舍以後,程硯坐在床上看書。陸一舟推門進來,笑著說了句程硯你猜我今天干了什麼。程硯說猜不出來。陸一舟說我談戀愛了。程硯說我知道。
陸一舟說你怎麼知道,程硯說聽說了。
對話到這裡就結束了。沒有人追問你是聽誰說的,沒有人說你覺得她怎麼樣,沒有人說祝福我們吧。程硯在那段沉默裡翻了一頁書,發現剛才看的還是同一頁。他假裝自己讀進去了。陸一舟大概是覺得他忙著看書,就轉身去跟其他人聊天了。
程硯後來寫了第三本書。那本書的主角是一個在深夜開出租車的司機。他跟編輯說這個題材是因為晚上坐車的時候覺得那些街道特別適合講故事。編輯說好,你寫。他沒有告訴任何人,那個司機在每一章結尾都會在後視鏡裡看很久。他看的是每一個下車的人,但作者知道,他在看的其實是一個特定的、永遠不會上車的人。
陸一舟結婚那天,程硯沒有去。他發了那條祝福之後就沒有再看手機。他把手機靜音放進了抽屜裡,在出租屋裡待了一整天。下午的時候他坐在書桌前,看著電腦裡那個剛剛寫完的《長夜行》,讀到最後一行的時候發現了一件事——那個司機在熄火以後看後視鏡,後視鏡裡沒有人。他寫這一行的時候以為自己在寫的是一種,現在他忽然明白過來,他寫的是一種知道不會再有人來了,但停一下沒關係的。
他把文件重新開啟,在最後一行後面加了一段:
他看了很久,久到路燈閃了一下。然後他擰鑰匙發動了車,打了一下方向盤,把車從路燈底下開了出來。後視鏡裡的街道開始往後退,一座一座的路燈從他頭頂上掠過去,像一排正在熄滅的星星。他開到了下一個路口,綠燈亮了,他踩了一腳油門。他沒有再回頭看那棵槐樹。
他加完了這一段,儲存,合上電腦。他坐在椅子上,覺得胸口那個位置忽然鬆了一些。不是因為寫完了,是因為他在結尾讓那個司機開走了。他還坐在那輛車上,但車動了,離開了那盞路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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