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流放,我在邊關建新城》第87章 軍營里的商旗(2)

作者:雲起昭昭·16天前

營中共三十一人:黑石堡軍需隊在冊軍士七人,臨時從三處烽臺與軍眷營抽來的輔兵十一人,車伕九人,永濟行北路夥計四人。七名在冊者中,兩人是七月更帖所批而未歸,另五人是魏承平以“秋防馬料巡護”口令陸續調來。

十一名輔兵裡,九人只輪守營牆、餵馬和打水,沒進過暗渠;兩人在石灰窯主車口換過三次班,知道車從地下出來,卻稱魏承平說那是戰時軍道,不準多問。

七名在冊軍士中,只有三人跟車走過主渠。崔連記過入營斤兩,不知黑倉、死名或盧廣年。他的不知是否屬實需分開核,但不能因為他在軍帳下記糧就直接寫成共謀。

簿上的糧料入營欄共有十七日。

最早一筆是七月二十六日,最後一筆是昨夜。十七日共入粟麥二萬三千八百一十七斤六兩,馬料五千二百零三斤十一兩,但出營只有“北調”二字,沒有受領堡、人名和交接時辰。九筆入營斤兩可與盧廣年的並賬日期相合,其中兩筆與第八十四章的收谷牌重合。這隻證明前營與部分磨坊無源糧相交,不代表二萬餘斤全部都經黑倉。

薛原沒有隻看總數。他讓崔連當面把每日入營、出營和現存三欄重算,他的兩名軍書各用一把算籌,不先看對方結果。粟麥現場實存二千二百四十六斤九兩,簿記“北調”二萬一千五百七十斤十三兩,與總入恰好相合。馬料現存六百一十一斤四兩,記用四千五百九十二斤七兩,與總入五千二百零三斤十一兩也相合。

賬面不缺斤兩。

缺的是二萬一千五百七十斤十三兩糧離開後去了哪一座堡、由誰收取,以及五日前就該用完的馬料為何連續記用一個月。一本內部能算平的賬,只證明寫賬人記住了入和出,不能替沒有的受領方按印。

十七個入營日里,有五日的車數能與黑倉牆上新刻車痕的日期對應,但當日斤兩並不全同。黑倉可能只是前營多條來路中的一條;也可能車中途拆袋、換裝或另收他處貨。在沒有走完暗渠、核其他車口前,五個同日不能合併成五批同糧。

昨夜三輛灰篷車入營實秤二千二百四十六斤九兩,開袋可見粟與麥;簿上卻寫“馬料”。兩輛黑油布車空著入營,準備裝走黃鐵錠、舊箭簇和一批未造冊短刀胚。它們是好糧向北、鐵器向南的返程車。

糧和鐵器都尚在營裡。

薛原沒有命人當場分糧,也沒有允許魏承平繼續裝車。他要求三十一人按崔連簿上的工位分六處站立,先收弓弦、封車、封簿,不先收餵馬輔兵的草叉和水桶。對他們而言,這是等級更高的守將在核軍令,尚不是三十一人全部被定叛軍。

魏承平始終沒出營。

薛原讓崔連當場抽問十一名輔兵中的六人,由歸雁來的兩名記錄者分別記。六人所知的命令並不一樣:兩人以為這是秋防馬站,兩人被告知在等北線缺糧後護送,一人只因欠兩日軍灶工被派來打水,最後一人聽車伕說過“南邊袋子價高”。他們都看見商幡,卻有四人以為永濟行是應軍徵調來送貨。

看見商人與軍營交易,不自動等於知道糧從死名、黑倉和無源並賬而來。可兩名替換車口班的輔兵已知車走禁止普通軍士接近的暗渠,他們所承擔的詢問不會與只餵馬打水者相同。

申正,他從中帳走到柵門內。五十歲上下,左眼角有道舊燙疤,穿著沒有品級補子的灰袖軍袍。沈棠寧在賀放的人員圖裡沒見過他,他昨夜或在帳內,或是後來才到。

薛原問:“昨夜六車,你下的令?”

“是。”

“石羊前營,你設的?”

“是。”

“三日更帖用了一個月,還寫旗馬已還。”

“我為秋防留的後手。”

“誰準的?”

魏承平取出一隻三道蜜蠟封口的長匣。

他沒有把匣子扔出營柵,只命崔連當著兩邊人的面開匣,先取驗件頁,再取正文。驗件頁記紙幅、水印、封蠟、騎縫印和送達人的軍牌,形式齊全。

正文不是魏承平的上級軍需官所寫。

落款是寧王蕭承璋。

手令寫於承熙十五年五月十九日,比杜問舟到黑石堡早一個月。其中一條寫:“北境臨戰,道路阻絕者,準軍需將佐就近借調商民糧料,先調後報,以秋賦或軍儲後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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