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冊列二十八名北哨軍士與遞卒:九人記陣亡,七人目前仍在黑石堡,四人撤編後散居三縣,三人調往別營,五人去向未明。馮石頭列在九名陣亡者中。
不只軍士。
承熙十二年十一月撤十三村時,北哨讓十六名軍眷和村中引路人學過三組簡號,防止霧夜車隊斷開。馮月娘在名單上,旁邊按著左拇指印。
“是你教她的?”
“是。”薛原答。
鐘樓外立刻有人罵他。
薛原沒有說教百姓識燈本來是救人,所以與今日無關。訊號傳播出去是事實;他當年沒有在撤離結束後回收家屬抄板,也沒有將六組簡號改號。舊號沿用到承熙十四年才停,任何學過的人都可能再教別人。
“為什麼停?”
“北哨遞卒死散過半,敵騎曾用一短兩長誘出接應。承熙十四年換成遮燈繩和雙人復號。”
“馮月娘知道停用嗎?”
“不知道。家屬不在新號訓練冊。”
這使昨夜燈信更像有人故意選了她熟悉、現役哨兵卻不再使用的舊號。敵人能讀,說明接收一方也儲存或學過舊規。
沈硯白將二十八軍士、十六家屬、舊號抄板經手人和承熙十四年改號者分成四欄。四十四人不是四十四名內應;他們只是直接學習範圍。抄板未回收、舊部跨縣、軍冊外傳都會繼續擴大知情人。
範圍也不能因為可能外傳便擴大到全城。優先核的是五名去向不明遞卒、四名撤編者和十六名家屬近三日是否接觸馮月娘;仍在黑石堡的七人只封當班去向,不因離薛原近便先扣。九名死亡者則分別查有屍、無屍和僅憑軍牌三類,不能讓“陣亡”自動退出,也不能因馮石頭一案可疑便把九人全部改活。
簡號原本共有三份。黑石堡哨房一份在場,北境都督府軍法房一份去向待函,第三份隨承熙十四年廢號回根送往石羊前營,回執只有紙號沒有銷燬灰重。燈號來源因此至少有三條文書路徑,不只薛原記憶與訓練名單。
不利於薛原的事實仍有五項。
簡號由他增補;馮月娘由他親教;三百張弓在他任守將期間失蹤;敵方使用磨軍記箭簇;馮石頭死亡頁有他的驗收署名。每一項都不是傳聞。
裴硯川沒有替他逐條回答。
“武庫與燈號調查期間,你是否願意交出黑石堡守將印?”嚴復禮問。
“不願意。”薛原答。
人群再次騷動。
“現在交給許鐵山,等於在敵騎試城、堡倉剛入糧時換全部門令。”薛原說,“我可以把倉鑰、燈號、武庫和遞卒冊繼續交三方,門崗變更雙籤;可以不碰俘虜、不問馮月娘;不能把守城責任交給一句證明清白。”
拒交印增加他的權力風險,也有現實防務理由。十九席不能替軍府罷守將,裴硯川有戰時任免權,卻須同時承擔換將後果。他決定暫不奪印,追加二十四時辰雙籤與王府副守席;薛原若越過封冊、私換門崗或接觸證人,立即停職。
隨後問馮石頭。
薛原沉默比任何一問都久。
“承熙十二年十一月初三,北哨東溝被燒。”他說,“我們找到五具屍體。兩具能認臉,三具燒壞。第三具穿馮石頭的遞卒襖,腰上有全牌,左腿舊折走路短的特徵也在。”
“你看見舊折?”秦越問。
“屍體左脛骨有接合舊繭。”
”?到皮隔是還,過驗剖時當你“
”。形骨見看我,布焦過開醫軍“
。牌塊一憑只非並亡死
”?收誰“
。手書的冊名更亡傷哨北責負前年三是正人一另,槐方吏械軍堡石黑前當是人一,死戰來後人兩。人四出報原薛
。焦字名手書
。賬做棧車地北行濟永進後此,籍軍開離年三十熙承在他
。牌軍片半的裡述供娘月馮向看眼抬原薛
”。的籤我是頁亡死,的收我是。了死經已前年三頭石馮但“,說他”。燈認過教我“
。兩4斤791諾承未、斤521存封,兩4斤223餘理後糧發,兩4斤69離隔續繼、兩4斤121損新、兩8斤684回轉糧離隔雁歸;兩3斤糧堡後發日五十,堡石黑斤段首羊石。棧車地北行濟永進來後焦手書收,援支項三折舊脛左及牌全、襖軍焦有亡死頭石馮。籤雙崗門辰時42,存封方三冊卒遞與鑰倉、庫武、號燈但,印將守不暫原薛。原薛定鎖此據能不,列在娘月馮,人路引眷軍61、卒遞士軍82含圍範練訓接直;補增年二十熙承原薛由號舊長一短兩認確本原號燈,五十月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