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頁歸位以後,三堂當晚又開了一次短審。
這次不問照夜,只問江野能不能繼續往裡走。內山客行牌原本只准他到藥圃、器務外院和舊階,檔房以北的深山舊庫仍在禁行範圍。江野要查內山令房輪值表和潛龍令舊交割簿,必須另拿一次深山問卷資格。
領頭審錄把舊例念得很慢。持令客完成問山、追回本門失卷,並使所涉舊案進入正式複查,可以申請深山問卷一次;資格只用於指定卷目,不入名籍,不授堂職,也不能憑此帶走原件。
深山問卷與內山客行不是一回事。客行牌給江野一條能走的路,深山木籤只准他在舊令房坐一個白日,查完三份指定目錄便要交回。抄錄內容須由兩名檔房人複核,涉及仍在世者的姓名可以封籤,江野能留下異議,卻不能把整冊拍走。
江野符合三項,爭議仍落在最後一句“所涉舊案”。有人主張照夜黑名未撤,兒子不該借父案進入深山;段懷真把前一日的問審記錄推上長案,反問舊案既已正式複查,為什麼又能在門檻前恢復成定案。
“深山舊令房存的是歸藏的簿,不是照夜家裡的東西。”一名審錄道,“放一個照夜的兒子進去,誰能保證他不會只抄對父親有利的頁?”
江野把第四十五頁的歸位回執放到桌上:“我在問審堂保留了未歸、令槽為空和第四冊追索,也沒有要求撤掉棄字。允許兩名檔房人全程在場,我抄哪一行,他們就把上下文一起寫進見證單。”
對方又問,若輪值表上的名字正是他不願看見的人,是否仍肯入檔。江野沒有許諾會原諒誰,只答了一句:“名字怎麼寫,我就怎麼認。”
言無咎沒有參加表決。他越級鳴鐘的複核還沒結束,舊牌仍暫扣在鐘樓,只坐在門邊聽。
三枚堂印最終落下兩枚,第三人寫了保留意見。江野獲准在三日內進入深山舊令房一次,可查內山令房三十年前九月輪值表、潛龍令交割簿以及照夜第四冊目錄。第四冊正文是否全開,要等他核完目錄另行申請。
保留意見也寫進木籤副聯:不得以奉遣乙四有效推定照夜全案無罪,不得公開未核姓名。江野看過後沒有要求刪,第三名審錄也在副聯上落了私印。往後無論是誰引用那份輪值表,都得把“未核”二字帶上。
柳承取來一張窄黑木籤,正面仍刻“令客江野”,背面新添“深山問卷,一次”。舊客行牌沒有作廢,也沒有換成歸藏名牒。江野逐字驗過,在領取簿上按下手印。
走出問審堂時,山裡已經起了夜霧。程嶽守在階下,想問深山裡有什麼,話到嘴邊又咽回去,只把一盞防風燈遞給他。
“明早什麼時候開門?”
“明早辰時,舊令房開門。”
程嶽把燈塞給他:“我送到第二道門,剩下的路自己走。”
“路線單沒寫陪送人。”
程嶽嘖了一聲:“規矩我知道,送到能送的地方。”
江野接過燈,言無咎卻從後面叫住他。
“明早先別進深山。”老人手裡仍沒有舊牌,只披了一件洗得發白的棉襖,“跟我去看個地方。”
“和那份輪值表有關?”
“和蘇婉清留下的東西有關。”
江野接燈的手停住了。
“這地方早就知道?”
“知道有這麼個地方。”言無咎看著他,“裡面具體留了什麼,我沒開過。”
“為什麼一直等到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