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之星火燎原》第160章 商稅、田賦和差役錢(1)

作者:江右遊子·3天前

接下來的日子裡,王倫先讓朱貴帶著朱富三人熟悉了一下市場。

所有的核心技術也沒有刻意對李遠、葛充兩人隱瞞,只是暫時沒有告訴兩人自己的初步計劃而已。

反正依自己官面上的身份,也足以讓兩人體現出自身價值來了。

至於朱富,在朱貴當著王倫面把先生的初步計劃說出之後,雖然有點意外甚至錯愕,但是同樣有著不安分因子的他,並沒有感到惶恐,反而有了一種躍躍欲試的感覺。

在朱富三人完全熟悉了目前的生產銷售流程之後,王倫就安排更踏實老成的葛充坐鎮東平府的商業網點。

朱貴、朱富和李遠三人,就攜帶了銀錢一百貫,乘了合作社的小船橫渡梁山泊,前往水滸故事最關鍵的地點,鄆城縣。

在那裡,透過時遷前期打探到的訊息,朱貴三人將會買下一個酒樓,等前期工作做好,王倫將會僱傭合作社的一個小組做運輸隊,專職在梁山泊的東西兩側進行物資的轉運。

有王倫的“付身”為證,朱貴可以很快在鄆城縣獲得官方和行會的認可,後續只需要朱富一人駐守,當地僱傭掌櫃店員等其他人手。

而朱貴又可以帶著李遠前往壽張縣開闢另外一個酒樓網點。

以鄆城和壽張兩個縣城的消費和物價,一百貫足以購買一個相對好地段的酒樓並開啟初期工作了,之後有“甘泉酒”作為主打飲品,酒樓很快就會進入盈利狀態。

之後,朱貴作為主管,只要時不時的巡視一番就可以了。

至於梁山泊正南方的鉅野縣、東南方的汶上縣還有更南方的濟寧城,只能留待以後了。

進入五月下旬之後,官府就將開展為期五十天的夏季稅收工作,這次稅收主要是錢帛。

王倫在六月初就穿了一身從八品官服,前往東平縣衙門主動納稅。

不錯,不同於捐納官職需要透過州府,作為地方主管衙門,收稅這種工作是由東平縣來開展的。

雖然王倫跟王原交易的冰晶雪玉糖和玉堂春酒是假借了從兩淮地區運來的,但是其實後來有心人都知道是出自梁山別院的。

兩家的交易也是有合約以及賬目的,這種也算是店鋪經營了,需要繳納營業額的百分之三作為“住稅”。

何為“住稅”,就是從固定店鋪的營業額中取百分之三作為商稅,不管你的利潤多少,只看總額。

而行商過關要繳納的商稅就是“過稅”,每個關卡都要抽稅百分之二。

王倫三個月時間裡面賬面上的營業額已經達到五千貫之多,加上之前已經繳納的,“住稅”一共是一百五十貫,此次只要補繳近一個月的就行。

以上部分,是商稅,都是按次繳納,當然,東平縣的稅務機構“場務”也不可能對背後站著士族的王倫要求那麼嚴格,基本上半個月或者一個月彙總繳納一次就可以,反正你的店鋪家產都在這裡也逃不掉。

“場務”針對的主體還是那種小商小販,這種人群的靈活性更大,一個不留神就會漏稅。

其次,這次繳稅的另一個重點是夏稅,夏稅和秋稅其實都是田地房產的稅賦,只不過夏稅收錢,秋稅收糧。

夏稅大多也是按照田地產糧的收購價來摺合錢帛,以粟米小麥等綜合平均收購價,東平縣基本上也是一石八百文,那麼良田畝產一石,一成稅,就是每畝八十文,中田六十文,下田三十文。

房屋的“屋稅”就是房產稅了,每年以成交額或市場均價的百分之三,在夏秋收取,如王倫的梁山別院本來的成交額是一百貫,那麼每年還要繳納三貫的屋稅。

至於工坊面積,因為核算等同於田地,基本上按照中田的田賦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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