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初一刻,掌印官沒有急著去改換嬰首從名錄。
老夫人、沈伯庸、崔玉闌、周嬤嬤、杜成這些人,都是換命當夜起手的人。
陸雲葭不是。
可不是起手,不等於無手。
於是掌印官在首從名錄旁,另起了一張更窄的紙。
紙頭寫:
“承名養女補記。”
七叔公看了一眼,慢慢點頭。
“用補記是對的。”
“她不是抱褓換路那一手,卻是後頭把錯名接住、護住、用住的那一手。”
“這層,不該混進暖閣起手裡頭,也不能不記。”
偷褓換命,是頭一夜的惡。
知情承名,是後十八年的惡。兩者若混成一團,前頭的人會借她不是起手來洗自己,後頭的人又會借自己沒進暖閣來裝無辜。
補記邊上,又添了一道極短的小批。
小批,就是正案邊上另附的一道短批,不改主名錄,卻把新認出來的人該站的位置,先釘死在旁邊。
聞既白道:
“寫直些。”
掌印官提筆而下:
“陸雲葭,十五歲後知‘雲字頭’並‘雲葭’名系後補錯記,非長房原記;知後仍承陸家大小姐名不退。”
寫到這裡,紙上已先落死了承名二字。
可還不夠。
掌印官繼續往下寫:
“又學字樣,認印樣,通舊賬門道,經手小條,使外頭賬房、掌事認賬放行;並隨二房所授口徑,只認外抱養入,以護錯名。”
最後,才把今夜那一層也補了進去:
“案發後,仍問改名分穩路,並欲取祠堂舊頁自護。”
整張補記不長。
卻把她從“錯名受益的人”,正式推成了“知情後仍護錯名的人”。
聞既白看了一遍,才點到最末那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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