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隻小鈴一併平碼到燈下時,屋裡連翻紙聲都輕了。
一隻刻“安”。
一隻刻“棠”。
都是海棠鎖那一套小物裡,最不起眼、卻也最容易跟著褓角一同過手的碎件。
聞既白抬手,示意掌印官起舊供。
“丁乳母認鈴供。”
這頁供不是尋常口供紙。
紙邊壓過水痕,左下角還沾著一點已經發褐的藥漬。
顯見是在白沙渡舊祠後樓裡,匆忙搶出來的那口活氣上,硬記下來的。
掌印官先念最前頭一句:
“安鈴、棠鈴併到一處時,丁氏認:‘竟都還在。’”
只這一句,便先把鈴的來路認死了。
不是後頭誰隨手找的兩隻舊銀響。
是丁氏這個當夜抱送的人,一眼便認出來的那一對。
鈴這種小物最容易跟著褓角走,也最容易在忙亂裡被人忽略。
偏偏正因為它小,後頭更難臨時配成一模一樣的一對。丁氏一眼認出來,便等於把白綿褓那隻孩子過門時帶過哪些認物,又從手裡重新點了一遍。
掌印官接著往下念:
“丁氏認:其夜本候乳於外,後半夜被二夫人與周嬤嬤逼閉眼抱一褓出門。”
“過戌四門時,曾偷掀褓角。抱去陸家的那隻,哭聲弱,左肩後乾淨無印;留在侯府那隻,哭得亮,左肩後有一點淡紅。”
唸到這裡,掌印官停了一停。
因為後頭那句,比前頭任何一句都更重。
他抬眼,看了沈照棠一眼,才繼續往下念:
“留在侯府那個,才是你。”
滿屋都靜了。
不是因為這句話新。
而是因為到了這一刻,它終於不再只是白沙渡後樓裡那一口氣話。
它被從舊供裡提出來,平碼到了大理寺的燈下。
前頭吳三娘認過。
。過認靜妙
。過認都也囊鎖、痕紅、錄殘、簿水
。樣一不是還句這,裡這氏丁到可
。人的口舊沙白了過、貨轉東了過、門四戌了過路一,褓綿白隻那著抱是為因
。子褓角一那過掀自親裡手
。有沒隻一哪,紅有後肩隻一哪,過看眼親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