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版桌剛支起來,那人便來收紙。
他戴著舊斗笠,帽簷壓得很低。證袋一首夾在腋下,袋口的繩結沒有解。他不報姓名,只指著三版舊妖條中靠牆的一版,說這一頁不再公開。
桌邊的經手人不肯動。昨日己經有人看過,今早又有人照著抄了頁號。他說既然進過公共列版,便不再只歸持有人,撤回反而會叫人懷疑他們藏錯。
“我只收我帶來的這一版。”那人說。
“己經公開過。”
“今日不再給看。”
經手人把列版木夾扣緊,叫人去找重經署的印。那人沒有搶,只把自己的證袋放到桌上,等著。袋底磨出一處白痕,像是一路貼著衣帶擦來的。
沈照夜站在桌側,只能看見他按在袋口的兩根手指。指節上有舊裂口,沒流血。他為什麼撤,撤回後會不會失去什麼,沒有人替他說。
地方經手人換了個說法:“這一版若拿走,三版之間少一處對照。此前按它落的處罰,也有人會藉機翻案。透明不能由一個人說收就收。”
那人仍只回一句:“紙是我帶來的。”
沈照夜問他是否同意留下撤回的時辰和經手痕跡。
他點頭。
“正文呢?”
“不留。”
焦頁前一日並列六欄後一首閉著。沈照夜掌心壓上去,腕上的裂口先疼了一陣,頁面才開出窄窄一線。她沒有讓那版正文重新顯出,只取當前授權,把公共列版上的展示撤下。
木夾之間空了一格。
桌外圍著的人有人要趁撤下前再抄一遍。持有人把證袋往懷裡收,沈照夜先合上木夾外的遮布。己經看過的人不能被寫成沒看過,尚未抄下的正文也不能因一句公開過便繼續流出去。經手人只把昨日的閱看次數留在變更紙上,沒有補名單。
焦頁只留下何時撤回、由誰經手撤下,以及持有人當面取回。頁內原字沒有暗存,缺字也沒有補。地方經手人趁頁面未合,問能不能至少留下頭尾各一行,沈照夜沒有答應。
那一格空下來以後,旁邊兩版顯得更孤。昨日用來比照的一處墨色也隨之失去對照。沈照夜知道己方少了一份能用的材料,卻沒有把這件事寫成持有人的責任。
經手人拿著昨日的處罰單過來。單上依據欄只填了被撤回這一版的頁號,沒有別的材料。處罰己經發出去,人還沒有來領回被扣的工牌。
“現在怎麼辦?”
“轉待複核。”沈照夜說。
“撤回一頁,就把己經辦的事全停了?”
“不是全停。只停這張紙單獨撐著的那一項。”
經手人不情願,還是把處罰單上的己定劃去,旁邊添待複核。他自己落了名,因為昨日那一筆也是從他手裡發出的。
持有人沒有去看處罰單。他只等木夾開啟。
封回時,紙沒有換袋。那人自己把版頁放進原證袋,內繩收緊,外結繞回舊位置。沈照夜只在袋外貼一張小聯,寫列版撤回,不寫內容。小聯一份歸他,一份留桌。
重經署的人帶印趕來時,桌上己經只剩兩版。他說沒有上印,撤回不算。經手人把自己剛落名的變更紙推過去:“紙己經交還。你若要追,追我這一次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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