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腎救父前夜,我拔掉了留置針》第8章 墓碑上確實刻着我的名字(2)

作者:小暖·7天前

像一朵很小的花。

也是從那一天起,我終於明白:

我的身體不是親情的公共財產。

房子可以談,錢可以算,責任可以分。

唯獨一個人的身體,只能由她自己決定。

現在,我三十一歲。

我在省城買了一套六十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陽臺能曬到一整個下午的太陽。

我養了一隻橘貓,叫滿滿。

母親偶爾來住兩天。

她會提前發訊息問:

【週末方便嗎?】

我方便便讓她來,不方便便說下次。

她不再哭鬧,也不再用“我是你媽”逼我答應。

有一次,她站在陽臺上問我:

“你是不是一輩子都不會像從前那樣對媽了?”

“不會。”

她眼圈紅了。

我繼續道:

“從前那樣不好。”

“我從來不說不願意,您也從來不問我願不願意。所有人都覺得我能扛,所以什麼都往我身上放。”

“以後我們正常相處。”

“您可以愛我,我也可以照顧您。”

“但誰都不能替另一個人做決定。”

母親點了點頭。

我們不會回到從前。

但那不是壞事。

我沒有靠失去一隻腎,換來父親的認可。

也沒有靠原諒所有人,證明自己善良。

:句一問先,前面親的牲犧我求要種一每、案檔的字簽我要需份一每在,會學於終是只我

?的意願正真我是不是這

。絕拒權有便我,是不果如

。廊走院醫的前年三像就

。了拔針

。了住止

。面前在就門梯電

。去出了走我而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