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會上,董事問他是否申辯。
“侵權和違規宣傳由我批准,我不申辯。”
他在辭職檔案上籤了名字。
恆息專案的全部專利收益返還給我,許氏公開致歉。
離婚案開庭那天,許訣沒有帶律師。
法官問:“被告是否同意離婚?”
他看著我:“不同意。”
“依據是什麼?”
“我還愛她。”
法官翻看證據:“原告認為感情已經破裂。您有什麼反證?”
許訣沉默很久。
他曾經最篤定的證據,是我愛了他七年。
可如今,他一句也說不出來。
休庭後,他追到法院門口。
“溫杳,我把計時器砸了。”
“嗯。”
“恆息已經全部歸還,寧霜也會承擔責任。溫嶼以後所有醫療費,我設立獨立賬戶,不附加任何條件。”
“不用了。”
“我只是想做一點該做的事。”
我停下腳步。
“許訣,你現在做什麼,都是你的事。”
他眼底最後一點光慢慢暗下去。
“我還能等嗎?”
“可以。”
他怔住。
我把離婚判決前的調解告知書遞給他。
“但不要再問我期限。”
調解室的門在身後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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