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精小姨養娃,她殺瘋了》第70章 權利真是個好東西(1)

作者:大風呼呼的·1小時前

老鴇搖著團扇,目光像衡量貨物般在孟安辭身上打轉。

“小娘子,明人不說暗話。你若手頭緊,拿不出五十兩,我也不難為你,你把這孩子留下,另外我再給你二十兩銀錢,如何?”

金扇搖眼神一寒正要發作,卻被孟安辭輕輕拉住衣襬。

他仰起精緻的小臉,眨巴眨巴大眼睛,不解地問,“這位嬸子,你的意思是,拿不出五十兩,我就要留下來.....對麼?”

老鴇被他懵懂的小表情逗樂,“哎呦,好伶俐的小公子!嬸子我啊,就稀罕你這樣的。”

說著她彎下腰看向孟安辭,“小公子留下可好,嬸子給你做新衣服,買糖吃。”

孟安辭懵懂無知的眼睛變得銳利,脆生生道,“原來你看中的是我,而非五十兩。

那我倒要問問嬸子,可知律法有條,凡設娼寮,強押良民為娼優者,主犯杖一百,流三千里,家產抄沒。”

老鴇臉色微變,沒想到五歲的孩子,竟對律法如此熟悉,短暫震驚後像聽見了天大笑話。

團扇輕輕搖著,眼神卻冷了下來。

“呵!真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奶娃娃,竟和我談律法。你可知我這玉臺館後面站著的是誰?”

一旁的金扇搖早已不耐煩,心想這人怕不是有病?她哪知玉臺館後面是誰,她又沒去過後院。

金扇搖懶得和她周旋,冷聲道,“我管你後面是誰。讓開。”

老鴇被金扇搖的氣勢懾得一滯,忽得冷笑出聲,“小娘子,我不是恐嚇你,在咱們青州府,知府第一,同知第二。”

她故意停頓,神情變得狠厲,“我這玉臺館,便是同知的家業。識相的,乖乖把這孩子留下,今日之事我便不追究,否則.....”

老鴇眼稍一挑,厲聲道,“我讓你們吃不了兜著走!”

“同知……”孟安辭喃喃重複了一遍這個官銜。

他雖早慧,熟讀律法,卻是相信光相信正義的年紀,以為所有人都會按法律條款辦事,就算做錯了事,也會有官府懲治。

從沒想過官員會知法犯法,也從沒想過權力會站在律法之上。

老鴇的話若句句屬實,那他從早到晚看的律法算什麼,算他記性好麼?

從未有過的認知,如一把利刃直直插入心臟,在他幼小的心靈裡留下不可磨滅的疤。

隨之一種恐慌湧上心頭,他下意識回握住金扇搖的手,若律法都不能保護他們,還有什麼能保護他們。

磨磨唧唧說啥呢,金扇搖聽得鬧心,伸手抓住老鴇腰帶,輕輕一提隨即向空中一拋,只聽老鴇嗷一聲,便砸在了酒桌上。

嘩啦啦.....一陣瓷器摔碎的聲音,以及男女的尖叫聲。

老鴇被摔懵了,菜葉湯水灑滿身,她狼狽不堪地坐在地上,看著金扇搖半晌才回神。

當即捂著胸口怒道,“都愣著幹什麼,上,給我弄死這個小賤人。”

話音未落,眾人只覺眼前一花,剛還擋在金扇搖身前的兩名壯漢,竟也慘叫地飛了出去,二人直直撞在柱上昏死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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