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里的姑娘,我先走了》第 7 章 請問您是陳鶴年的妻子柳映棠嗎(1)

作者:咖喱·1天前

第 7 章

“請問您是陳鶴年的妻子柳映棠嗎?”

律師事務所的前臺很客氣,把我引到一間小會議室裡。

對面坐著一個四十出頭的男人,戴著金絲眼鏡,面前擺著一疊檔案。

“柳女士,您要諮詢離婚相關事宜,是嗎?”

“不只是離婚。”

我把一個塑膠袋放到桌上,裡面裝著那張收據、保險變更申請的影印件和家庭群的聊天截圖。

律師翻了翻,抬頭看我。

“您的意思是?”

“我想知道,三十二年婚姻,我能拿回多少屬於自己的東西。”

律師推了推眼鏡,翻開一頁紙。

“柳女士,您目前名下有房產嗎?”

“沒有。婚房寫的是他的名字,當時說一家人不分你我。”

“存款呢?”

“存摺是他的名字。我退休金每月上交,沒有私賬。”

“那您嫁過來時的嫁妝呢?”

“賣了,存了定期,也是他的名字。”

律師沉默了幾秒。

“那枚金鐲子的購買憑證還在嗎?”

“我媽留了收據,我找找。”

“如果能證明嫁妝屬於您的婚前個人財產,且能追溯到後續理財的資金來源,那筆定期存款有爭取的空間。”

他又看了一眼保險變更申請。

“受益人變更是他單方面操作的?”

“是。沒通知我。”

“這個要看保險合同的具體條款。”

他把金項鍊的收據單獨抽出來。

“這條項鍊以家庭共同收入購買,贈予他人,您有權主張返還。”

我點了點頭。

。案檔上合師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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