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哈特和日記真可謂是如膠似漆。
這也使得西個惦記拆散他們的竊賊心急如焚。
白晝悄悄延長,夜卻還沒反應過來,天邊總積著一層未熄的藍。
一月餘下的日子也隨著簷下冰稜一道化開,一滴一滴地墜下落進溼潤的泥上往下滲,枯草顫顫巍巍,伏低請求尚未萌生的新芽不要頂替了自己。
不過新芽究竟會不會破土,舊草又是否甘願化為養分,選擇如何還都尚是個謎。
只有未來的春天知道。
潛入的機會實在難以取得。那日記幾乎成了洛哈特身上的血肉。他帶著它寸步不離。
機會來的那天,禮堂像被開蓋的辣椒醬轟炸過一樣。
好吧,她或許應該用草莓醬這個比喻,說不定會更契合情人節的浪漫、顯出她的尊重。
......
事情或許要從當天早上來敘述。
洛哈特比往常多花了半個小時整理自己。這己是常態——他需要用來打理自己的時間一天長過一天。此刻他正面對著那個不解風情的鏡子。
鏡子不懂崇拜,安靜而不懂遮掩地照出他略凹的兩頰。提醒他皮膚不再那麼有光澤,也呈現出他眼下兩團愈發濃重的青黑。
洛哈特湊近鏡面,拉了拉下眼瞼。
鏡中人也學著他的動作。
憔悴。
這個詞在他腦海中浮現時,立刻就擾得他心煩意亂的皺起眉。他不喜歡這個詞,更不喜歡它有朝一日能被用到自己身上。
今天是情人節。
不該有人在這樣一個日子裡研究他眼睛下方是怎樣的,所有人都應該看他的眼睛,讚美他的目光,讚美他的容貌。
洛哈特換上那件提前準備好的粉玫瑰色禮袍。這顏色正適合配今日的環境又脫穎而出。他照例拿起那本黑色日記,準備塞進長袍內側時,黑色的封角立刻在柔軟的玫瑰色衣料下頂出極不雅觀的稜角。洛哈特側過身,那道稜角也跟著移動。他將日記換了個位置。衣料又在腰側鼓起一塊。無論放在哪,它都會破壞這禮袍流暢而完美的線條。
拿在手上?
他嫌棄的拉開抽屜,將日記本放進去。
太破太醜了,也太普通了。
所幸,今天的他也不需要回答什麼艱深的問題。只需慶祝眾人的焦點落在自己身上。
反正,也只是一個早晨。
於是他高呼——“情人節快樂!”
金色翅膀,抱著豎琴的的十二名小矮人就在那些折射令人目眩神迷光暈的彩片中走了進來。雖然他們臉上的表情和愛情看起來毫無關係。
若拉覺著過了今天,這些矮人們都明白了什麼叫錢難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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