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判下來那天,我從法院出來,天很藍。
我沒有哭。
也沒有慶祝。
只是去市場買了一把青菜和一條魚。
晚上,我給自己煮湯。
鍋裡咕嘟咕嘟冒熱氣。
我突然想起上一世。
我病到站不穩時,還在擔心沈硯舟有沒有按時吃飯。
他那時已經是別人眼裡的英雄,卻連我的病歷都不肯看一眼。
這一世,我終於把那份操心收回來。
後來,我繼續留在醫院倫理辦。
也開始給軍校、醫院做捐獻知情同意培訓。
第一次獨立處理的案例,是一個軍校生被親屬逼著給弟弟捐獻。
年輕女孩坐在我面前,手一直抖。
“林老師,他們說我不捐,就是害死弟弟。”
我遞給她紙巾。
“你不是任何人的備用身體。”
她愣住,眼淚掉下來。
我又說:
“如果你願意,我們確保你真正知情。”
“如果你不願意,我們保護你說不的權利。”
說完這句話時,我好像看見了上一世的自己。
那個站在手術室外,等不到兒子簽字的林晚棠。
那個到死都在想,是不是自己真的錯了的林晚棠。
我終於把她從那條走廊裡牽出來。
幾年後,我出了本專業書。
書名很硬,賣得卻不錯。
有人在訪談裡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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