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他寫了一個和集市有關的故事。
女主人在集市上花兩便士買了一面舊銅鏡,攤主說是從被查封的旅店裡清出來的。
她掛到臥室梳頭用。
第七天,她丈夫說她臉色比前陣子好看了。
第十四天,隔壁送雞蛋的寡婦太太問她眼角那道皺紋怎麼沒了。
她回臥室照了鏡子。
鏡子裡那張臉確實年輕了,眼角紋消失了,額頭上溝壑淺了一半。
她出門上班往右拐,但紡織廠在左邊。
走了三步停下來,又轉回去了。
下班回家的時候,她叫自家的狗。
狗歪著腦袋看了她一眼,有些膽怯。
三篇故事加起來,一天半寫完了初稿。
他把三篇裝進信封裡,附了一封簡訊。
“夏洛特小姐:
附上三篇故事的初稿,請過目。
我想寫一本故事集,每個故事一千到兩千字,講的是各地流傳的怪談和禁忌。
表面是消遣讀物,內裡每個故事至少含一條老規矩。
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普通人應該怎麼做。
故事的格式借鑑了醫學案例報告和巡迴法官判例摘要的體例。
每篇由一位‘親歷者’口述,有時間、地點、當事人的職業和年齡。
這種格式一方面讀起來像真事,另一方面能讓不同地域讀者各自對號入座。
如您覺得有刊登可能,請轉呈主編先生。”
夏洛特回信很快。
“三篇都看了,你上次那篇的涼氣到了文字最底下,讀的人要翻好幾頁才覺得後脖頸發冷。
這次的涼氣,從第一行就鑽進了後脖頸裡。
區別在於上次讀完讓人憤怒,這次讀完讓人害怕。
害怕比憤怒管用,害怕會讓人照著做。”
李察看到這裡的時候,嘴角微微翹了一下。
。了闢太得說特夏話句這,用管怒憤比怕害
。看下往著接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