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漢東懟王,開局狂噴陳岩石》第132章 忠誠、公正、清廉、嚴明(2)

作者:小七的爆米花·7天前

“準備好了嗎?”秦正陽從後視鏡裡看了他一眼。

“準備好了。”方明的聲音還是能聽出來在發顫。

兩個人下了車,一前一後走進省檢察院的大門。

值班的法警核對了秦正陽的工作證件,又打量了一眼方明,拿起電話撥了一個內線號碼。

幾分鐘後,一個穿著檢察制服的中年男人從走廊盡頭快步走來。那人大概五十歲左右,國字臉,眉毛很濃。

“陳秘書長,我是省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馬寧。季檢察長已經跟我打過招呼了,請跟我來。”

馬寧把兩個人帶到了一間談話室。談話室不大,擺著一張長方形的桌子和三把椅子。

牆面上貼著一行紅字——“忠誠、公正、清廉、嚴明”。

三個人在桌子兩側坐下。馬寧從檔案包裡拿出一臺錄音筆,按下錄音鍵,放在桌子中央。

“方明,今天是你主動來省檢察院投案自首的,對吧?”

“對。”

“在你正式開始陳述之前,我需要向你說明幾點。第一,你有權聘請律師,我們可以為你指派。第二,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被記錄下來,作為未來司法程式的依據。第三,如果你在陳述過程中提供虛假資訊,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你聽清楚了嗎?”

“聽清楚了。”

“那好,請你開始陳述。”

“我叫方明,現任鼎盛地產法人代表。我今天來自首,是因為我參與了一個以非法手段獲取土地利益的團伙。這個團伙的核心人物,是原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

方明說到這裡,停了幾秒鐘。馬寧沒有催促,只是安靜地在本子上做著記錄。

“丁義珍在擔任京州市副市長期間,利用在光明峰專案的職務便利,透過操控土地規劃用途、虛增專案預算、違規審批延期等手段,與多家開發商勾結,非法獲利。我只是他留在國內打理資產的一個代理人。”

“具體說一下,丁義珍是透過什麼手段操控土地規劃的?”

“以光明峰專案周邊那五塊地為例。那五塊地的原規劃用途是商住混合,如果按商住用途出讓,土地出讓金大概在每平方米八千元左右。”

“但丁義珍利用他擔任光明峰專案總指揮的職務便利,在專案規劃調整方案中,把這五塊地的用途從商住混合改成了一類工業用地。這一改,土地出讓金直接降到了每平方米不到三千元。”

“土地用途調整需要經過哪些程式?丁義珍一個人就能完成嗎?”

“正常程式是需要區政府初審、市規劃局複審、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透過,最後報省國土廳備案。”

“但丁義珍繞過了大部分程式。他直接讓規劃局的人出了一個假方案,然後以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的形式完成了審批。”

“那份會議紀要,是我替當時分管副市長籤的。”

“你替分管副市長簽字,有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

“沒有。丁義珍告訴我,那位副市長已經口頭同意了這個方案,只是人不在京州,讓我代簽。我當時信了他的話,現在回想起來,那位副市長根本不知道這件事。”

馬寧停下筆,抬頭看了方明一眼:“你在市政府辦公室工作過,你很清楚代簽領導名字意味著什麼。你當時為什麼要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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