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漢東懟王,開局狂噴陳岩石》第133章 他知道,這一天終究會來(1)

作者:小七的爆米花·14天前

方明沉默了一會兒,“因為丁義珍答應我,事成之後給我六十萬。”

“我當時每個月的工資只有三千多塊,老婆剛生了孩子,家裡到處都要用錢。六十萬,夠我還清房貸還有剩的。我沒扛住。”

“丁義珍給你的那六十萬,是現金還是轉賬?”

“現金。分三次給的。每次二十萬,都是在丁義珍的辦公室裡給我的。他用信封包著,外面套了一個牛皮紙袋。”

“這些錢現在在哪裡?”

“一部分還了房貸,一部分存起來了。我老婆不知道這些錢的來源。我可以把剩餘的部分全部退繳。”

“那鼎盛地產的資金是怎麼運作的?丁義走之後,誰來控制這筆錢?”

“陳老四,他是丁義珍的同鄉,沒有固定職業,但很得丁義珍的信任。每一筆錢的進出,都是陳老四通知我,我去辦手續。我只負責出面,實際決策的人是陳老四。”

“陳老四全名叫什麼?在哪裡能找到他?”

“陳老四全名叫陳國棟,在漢東沒有固定住所,經常換地方住。”

馬寧合上本子,把錄音筆關掉:“方明,你今天的陳述,我們已經全部記錄在案。按照法律規定,你屬於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這會在後續的量刑中作為從輕情節予以考慮。”

方明被帶走之後,馬寧把錄音筆裡的記錄匯入電腦,做成了一份電子筆錄,打印出來,讓秦正陽在這份筆錄的見證人一欄簽了字。

“秦秘書長,方明提到的這個陳國棟,是關鍵人物。如果能把陳國棟抓到,丁義珍在國內的資產網路就可以全部起底了。”

“陳國棟的抓捕,你們檢察院可以直接發逮捕令嗎?”

“方明已經供述了陳國棟參與犯罪的事實,證據鏈基本完整,我們可以發逮捕令。但抓捕需要公安部門的配合。”

“這個案子的特殊性你也清楚,涉及到丁義珍,涉及到光明峰專案,涉及到大量土地利益。如果走漏了風聲,陳國棟很可能也會像丁義珍一樣跑掉。”

秦正陽沉思了片刻:“我會向劉省長彙報這個情況,讓他協調省公安廳配合你們行動。”

“好。那我現在就去準備逮捕令的材料。”

秦正陽走出省檢察院大門,拿出手機,撥通了劉楊的電話。

“劉省長,方明已經交代了。他供出了一個叫陳國棟的人——丁義珍的同鄉,丁義珍出逃之後,這個人接手了丁義珍在國內的所有資產運作。”

“陳國棟現在在哪裡?”

“據方明交代,這個人沒有固定住所,在漢東經常換地方住。我已經跟檢察院的馬寧商量好了,檢察院這邊發逮捕令,公安那邊配合抓捕。”

“好。我給祁同偉打個電話,讓他安排最可靠的人去辦這個案子。你直接跟馬寧對接,抓捕行動不能有任何洩密。

三天後,凌晨四點,漢東省城郊一處廢棄的建材倉庫。

幾輛沒有開警燈的黑色車輛正從三個方向無聲地逼近倉庫。

第一輛車停在倉庫東側約五十米的位置,車門開啟,祁同偉從副駕駛座上跳下來。

他抬起右手,朝身後的行動組做了一個手勢,那是包圍的手勢。

八名便衣警察迅速散開,貼著倉庫的牆壁摸向各個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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