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要穿上這身深藍色的制服,戴上這頂大蓋帽,走上京州的大街小巷,去管那些為了生計而苦苦掙扎的人,去收那些他們賴以生存的工具,去聽那些絕望的哭聲。
這就是他的新工作。
他深吸一口氣,又緩緩吐出。
然後,他跟著陳志強,繼續往前走,走向那條他必須走、但又不想走的路。
接下來的幾天,侯亮平跟著陳志強在解放路片區巡邏。
每天早上八點,他準時到隊裡報到,穿上那身深藍色的制服,戴上大蓋帽,把執法記錄儀別在胸前,對講機掛在腰上。
然後跟著陳志強,沿著解放路、中山路、人民路,一條街一條街地走,一個攤一個攤地管。
他很快就發現,城管這個工作,遠比他想象中複雜。
那些小販,有的聽話,你一提醒,他就收拾東西走了。
有的頑固,你怎麼說都不聽,非得你動手收他東西,他才罵罵咧咧地離開。
還有的狡猾,你一來他就跑,你一走他又回來,跟你玩捉迷藏。
陳志強幹了十多年城管,對這些門道一清二楚。他告訴侯亮平:“幹咱們這行,你得會看人。那種一臉橫肉的,你別跟他硬碰硬,叫支援。”
“那種哭哭啼啼的,你軟一點,給他指個地方讓他擺。那種嬉皮笑臉的,你得比他還能說,把他說到沒話說。”
侯亮平聽著,心裡卻想:我在反貪局審人的時候,哪需要看人臉色?嫌疑人坐在對面,該問什麼問什麼,該查什麼查什麼,誰敢嬉皮笑臉?誰敢哭哭啼啼?誰敢一臉橫肉?
但現在不一樣了。現在他是城管,是小販眼裡的“土匪”“強盜”,是群眾眼裡的“欺負老百姓的”。
他說的每一句話,做的每一件事,都可能被人拍下來,發到網上,配上聳人聽聞的標題,然後引來一片罵聲。
第三天下午,侯亮平遇到了他城管生涯的第一個“大麻煩”。
那是在解放路和中山路交叉口的一個拐角處,一個賣水果的小販把三輪車停在人行道上,車上擺滿了各種水果。
小販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穿著髒兮兮的夾克,頭髮油膩膩的,正拿著一個喇叭在喊:“新鮮水果,便宜賣了,十塊錢三斤,十塊錢三斤!”
那個位置正好是人行道最窄的地方,三輪車一停,行人只能側著身子過去。
陳志強皺了皺眉,走過去:“師傅,這兒不能擺攤,挪一下。”
小販看了陳志強一眼,又看了看侯亮平,沒動,繼續喊:“新鮮水果,便宜賣了,十塊錢三斤,十塊錢三斤!”
陳志強提高了音量:“師傅,聽見沒?這兒不能擺攤,影響行人通行。你挪一下,去那邊巷子口,那兒寬敞。”
小販這才放下喇叭,咧開嘴笑了,“同志,我就賣一會兒,賣完就走。你看,我這兒水果新鮮,便宜,老百姓都喜歡。你們就行行好,讓我賣一會兒。”
“一會兒也不行。”陳志強的語氣嚴肅起來,“這是規定。你要是不挪,我們就得暫扣你的東西了。”
“暫扣?”小販的笑臉立刻變了,“憑什麼扣我東西?我靠勞動掙錢,犯什麼法了?”
“你佔道經營,影響行人通行,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陳志強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本子,“要不要我念給你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