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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師傅送回小被子時,銀杏葉已經拼回了大半。
被剪斷的原線接不起來,缺失的葉片只能用相近顏色重新補齊。
新舊針腳交錯,它曾經被破壞過。
師傅問我要不要換掉剩餘舊線,讓顏色更統一。
“不用。”
我摸過母親留下的葉脈。
“能蓋住孩子就好。”
我沒要求它恢復原樣。
周硯禮在病房外看見被子,停了很久。
他沒有再提自己也聯絡過修復師傅,更沒有要求我聽他的解釋。
律師將護理和探視協議放在桌上。
孩子出院前需要兩名家屬完成早產兒護理培訓。
陸庭越要照顧術後恢復不佳的父親,無法繼續留在醫院。
能承擔另一份責任的,只剩周硯禮。
協議裡寫的很清楚,
只討論孩子,不得詢問我的住址和個人近況.
不得擅自拍攝、公開孩子的姓名與病情.
不得借探視要求見我,醫療安排以醫生意見和我的決定為準。
遲到、爭執或越界,當次資格立即取消。
周硯禮逐條看完,在最後一頁簽下名字。
過去他總替我決定什麼是為我好。
如今他連靠近孩子,都必須先遵守我定下的規則。
第二天早上六點五十分,他站在培訓室外。
護士把嬰兒模型放到桌上,沒有立刻教他抱。
“孕婦七個月時,每天應該走多少步?”
周硯禮沉默。
護士翻開我的病歷。
”。斷判況狀據要,字數一統有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