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媽媽打電話的時候。
她不耐煩地說自己在上班,沒空陪我胡鬧。
“都發給你看了,還有什麼不信的?”
“他把姓名裁掉了。”
“那是怕洩露隱私。”
“我是他女兒,不是境外詐騙團伙。”
我媽被噎了一下,轉而指責我說話難聽。
直到我提起大一時,拿了一等獎學金。
錢到賬當天,我爸特地坐高鐵來學校,說幫我辦高息定存。
他拿走銀行卡,還跟我站在校門口拍了一張合照。
照片裡,他舉著我的獎狀,笑得比我還開心。
後來,他再沒有提過這筆錢。
我媽沉默片刻,終於答應回家後找。
當晚十一點,打來影片。
她從抽屜深處翻出的催款單。
我以為那幾張催款單已經是最後一頁。
可當她翻動抽屜時,又從最底下抽出一個透明檔案袋。
裡面是一張三年前五千二百元的銀行回單。
備註是:給念念的生日禮物。
我盯著那張回單的時間,指尖一點點發涼。
那天哥哥送了我一支二十塊的鋼筆。
媽媽在影片裡笑著說:“你哥挑了好久呢。”
我那天抱著鋼筆,認真地說了謝謝。
原來媽媽給我的生日禮物,早就被哥哥替我簽收了。
檔案袋最底下,還壓著一張父親的還款單。
我爸替我存的錢沒有失蹤。
媽媽給我的生日禮物,也沒有失蹤。
它們只是先後改了名字。
。的好更得值哥哥個一,局一來再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