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頁只有一句。
【爭議不在許蔓是否有貢獻。】
【爭議在其是否為原創提出者。】
終審前兩天,顧言深又來見我。
地點是法院走廊。
競業案也在同一周審理。
他明顯疲憊很多。
“你贏了署名,又能怎樣?”
“至少名字回來。”
“公司是我們一起做的。”
“所以呢?”
“你非要把五年全變成官司?”
我看著他。
“不是我把五年變成官司。”
“是你把我的名字刪了。”
他沒再說話。
競業案當天,法官要求顧氏說明我離職後到底帶走哪些具體商業秘密。
顧氏列了一長串。
律師逐項問。
其中最關鍵的雙層回退邏輯是否已經公開在顧氏的論文和專利中。
顧氏只能承認。
已經公開。
既然公開,就不能再用它限制我就業。
最後法院沒有支援六個月全面競業。
只保留具體客戶名單和未公開商業資料限制。
我的新專案賬戶終於解凍。
這不是徹底勝利。
卻是我離職一個月後,第一次真正拿回重新工作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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