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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接同事的話,一到下班的點就落荒而逃似的離開了公司。
到家時,周晉珩也在家。
更意外的是,許綿綿正抱著金寶坐在客廳沙發上。
見我回來,周晉珩淡淡解釋:“綿綿住的是合租房,房東不讓養寵物,我讓她帶著金寶過來住幾天。”
我看著窩在她懷裡的貓:“你不是貓毛過敏嗎?”
當初我也撿過一隻流浪貓。
我喜歡得不得了,求了他很久想留下。
他卻皺著眉說:“我貓毛過敏,你要是想養那隻蠢貓,就帶著它搬出去好了。”
最後,我只能給它找了領養。
許綿綿有些侷促地站起來。
“周總,您怎麼沒告訴我這件事?那我不打擾了,現在就搬出去。”
周晉珩警告地看了我一眼。
轉向她時,語氣又溫和下來:“別聽她瞎說,我不過敏,你安心住著。”
“你剛才不是說想做貓飯?走,我陪你。”
廚房裡很快傳來鍋碗碰撞的聲音。
那個結婚三年連廚房門朝哪邊開都不知道的男人,此刻為了許綿綿,在裡面生疏地忙得團團轉。
鼻尖有些發酸,我躲進了房間。
沒多久,周晉珩推門進來。
“沈菲,以後別在綿綿面前亂說話。”
“我好不容易才勸她從那個破合租房裡搬出來,讓她住得舒服一點,你別沒事找事。”
說著,他突然不屑地笑出聲:“綿綿和你不一樣,她沒那麼物質,也不會貪圖富貴。你一畢業就跟了我,哪裡體會過合租、每天通勤五個小時的窘迫?”
“她已經夠不容易了,你別為難她。”
我臉色發白。
當初,我對周晉珩一見鍾情是不假。
可追他的時候,我根本不知道他家裡有錢。
現在想來,只覺得自己愚鈍。
原來當年他答應我時,眼底那抹毫不掩飾的嘲弄,不是我的錯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