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悍匪》第17章 那不成跪着要飯的了?(1)

作者:很廢很小白·6天前

劉叔安扭頭問:“賬本何在?”

聞言,丁志誠答道:“賬本在王黑虎臥房之中。”

“帶我去。”

劉叔安吩咐一聲。

兩人一前一後再次走進王黑虎的居所,大堂裡依舊瀰漫著濃密的血腥味,屍體、內臟以及殘肢斷臂己經被逃戶們拖走了,此刻幾名逃戶正在沖洗血跡。

劉叔安先前一通砍瓜切菜,自己是殺爽了,可血漿濺滿西壁、浸透木地,即便逃戶們手腳麻利拖走了屍身殘肢,那股刺鼻腥氣也似紮了根,沒個兩三日豔陽暴曬,山風滌盪,怕是難以散盡。

丁志誠領著他繞過大堂,掀開一道黑麻門簾,進入臥房。

臥房風格並不似大堂那般粗獷,反而裝飾極為講究,全然是副富貴人家的做派。

刷上桐油的木質地板上,鋪著一整張羊絨地毯,毛長絨密,綿軟如堆雲。劉叔安看著自己滿是塵土血汙的軍靴,心中竟生出幾分不忍踏上去的遲疑,彷彿一腳踩下去,便是糟蹋了這上好物件。

窗欞臨山而開,午後暖陽透過木格斜斜灑入,落在一張棗木書桌上,筆墨紙硯一應俱全,桌角還擺著一盞汝窯三羊開泰香爐,釉色溫潤,隱有寶光。

一張鏤繡八寶紋蜀錦屏風橫立房中,將臥房隔成內外兩重,繡線細密,金線暗紋在陽光下流轉,一看便知價值不菲。牆壁上懸著幾幅卷軸,落款竟是黃庭堅、米芾,筆意縱逸,可湊近細觀,便知是高手臨摹之作,雖非真跡,卻也絕非山野草寇能得。

比起劉叔安軍營裡的居所,這個臥房稱得上奢華。

拋開其他不談,單單是這張屏風,價值就不下百貫。

他順手拿起門派木架上一隻青瓷花瓶,指尖摩挲著冰涼釉面,瓶身光潔無疵,是上等越窯瓷,不由輕笑:“看不出來,王黑虎這廝一介粗匪,倒挺會享福。”

丁志誠立在一旁,語氣裡帶著幾分不加掩飾的嘲弄:“王黑虎目不識丁,一身匪氣,偏要附庸風雅,這些名貴物件在他眼裡,不過是擺著好看的擺設,只怕連名字都叫不全。”

說罷,他側身伸手引路,“壯士這邊請,貧道這就為您取賬本。”

放下花瓶,劉叔安邁步坐過去,大喇喇地坐在書桌後方。

下午陽光透過窗欞,刺眼奪目,照射在臉上。

誰家好人把書桌放這裡?

這不純傻缺麼!

看來正應了這道士的話,果真是附庸風雅,只怕這書桌壓根就沒坐上幾回。

他抬手將太師椅往後挪了半尺,避開刺眼日光,轉頭便見丁志誠走到靠牆的書架前,指尖在一排排舊書、木匣間快速翻找,動作嫻熟利落,不多時便從頂層一個深色木匣中,取出三本線裝冊子,雙手捧著,躬身遞到桌前。

“壯士,這三本分別是寨中戶籍名冊、庫房錢糧賬目,還有對外銷贓的暗賬。”丁志誠垂首回話,心中本以為劉叔安同王黑虎一般,是個目不識丁的粗漢,己想好說辭,想委婉念給他聽,免得對方尷尬難堪。

卻不曾想,劉叔安徑首伸手拿起最上面一本,指尖一挑便翻了開來,看得從容自若。

事實上,唐宋時期簡體字就己經很流行了,尤其是在寫信與記賬之時,多用簡體字,用行書寫起來更快捷方便。

因而,劉叔安翻看起來並不覺生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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