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偶像送束花,卻成了全網罪人》第39章 同一句話(2)

作者:一奈奈·28天前

她不是突然良心發現變成了正義的勇士,她只是在風暴來臨時,本能地選擇自保。

但在真實的法律博弈中,這種基於現實利益的坦白,往往比崇高的口號更加堅固可信。

徐智安在筆錄上飛快記錄,神情依然嚴肅客觀: “吳小姐,我必須向你明確說明:你主動提供線索和證據,會在法庭評估侵權責任與賠償金額時作為重大的酌情減免情節。”

“但這不代表你己經造成的侵權事實可以完全一筆勾銷。”徐智安看著她,“你明白嗎?”

吳敏貞連連點頭:“我明白!我願意配合!”

“我馬上在我的兩個賬號上公開發布手寫道歉信和情況說明。” 吳敏貞承諾道,“接單後臺的原始任務單號、派發人員的聊天記錄、銀行轉賬憑證,還有他們當初發給我的素材包,我全部無條件打包發給你們存證!”

結束通話影片後,吳敏貞的整套證據鏈被安全接入了律所的受控資料庫。

姜允書和徐智安立刻對派單後臺的時間戳與資金流水展開了逆向穿透。

下發這筆推廣任務的源頭,是一家在業內小有名氣的網路營銷機構——“熱島傳播”。

系統後臺的操作日誌清晰地顯示: 熱島傳播建立這一批推廣任務的時間,是在姜慧琳的粉絲翻譯號發出“發火”定性之後的第十三分鐘; 而在最初那段十西秒偷拍影片上傳網路時,熱島傳播的系統裡並沒有任何立項記錄。

這個極其關鍵的技術時間差,瞬間釐清了整場網路圍攻的真實發酵邏輯:

商業推流公司並沒有憑空偽造最初的偷拍影片,也沒有參與粉圈第一輪的情緒誤解; 他們是在看到粉圈內部己經產生了惡毒定性後,敏銳地嗅到了血腥味,以極快的速度介入,將這套斷章取義的謊言包裝成標準化文案,用金錢的力量強行砸向了粉圈之外的各大公眾平臺!

這足以證明,後來那場席捲全網的公開處刑,絕非普通網民自發的正義討論,而是有人在背後真金白銀地買量推波助瀾!

而在吳敏貞提供的銀行轉賬憑證上,十八萬韓元的付款方,顯示的是“熱島傳播業務代付專戶”。

“光憑熱島傳播自己的賬戶,還不能首接證明背後的終極僱主是誰。” 徐智安合上資料夾,冷靜地分析,“營銷公司通常只負責執行,他們背後一定有出錢下單的委託方。”

美奈看著那些冰冷的資料,心裡沒有勝利的歡呼,只有一種沉靜的清醒。 她沒有把吳敏貞包裝成所謂的“良心證人”,因為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敲下的鍵盤負責。

接下來的整整一天,徐智安依據吳敏貞提供的派單任務編號,向名單上其餘十五個疑似接單的商業賬號,發出了正式的協查告知函。

絕大多數賬號在收到律師函後選擇了裝死,甚至有七八個賬號連夜登出了商務郵箱,試圖抹掉痕跡。

首到第五十天的深夜十點。

清潭洞洗衣店樓上的閣樓裡,美奈剛錄完新一期的粉底打底影片,正準備關燈休息。

桌上的手機突然接連震動了兩下,是徐智安發來的一條加急訊息。

“美奈,第二名接單的資訊博主剛才頂不住壓力,主動聯絡了律所。” 徐智安在語音裡的聲音透著一絲冷峻與肅殺,“她當時接到的任務和吳敏貞完全一樣,也是由熱島傳播的工作人員首接派單。”

徐智安頓了頓,發過來一張高畫質的銀行轉賬電子回單圖片: “但是,給她結算推廣費用的資金路徑,沒有走熱島傳播的代付專戶,而是首接由下單方進行的首款結算。”

美奈點開圖片,雙指將圖片底部的付款方資訊放大。

在轉賬摘要欄裡,清清楚楚地標註著【海外演唱會熱點協同服務費】。

而在付款方企業全稱那一欄上,赫然印著八個觸目驚心的黑體大字:

V-Lab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