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生替我主持正義後,我被判秋後問斬》第7章 7阿芷跪在堂前(1)

作者:刃川·7天前

7

阿芷跪在堂前,將原始案卷一份份展開。

第一份,是陳二縱火案。

上面列著三名證人的口供,還有陳二此前兩次縱火未遂的記錄。

末尾清楚寫著:

【此子雖年幼,行事狠厲,已有報復之心,不可輕縱。】

第二份,是屠戶殺妻案。

仵作驗狀、鄰居證詞、婢女口供,一樣不少。

沈清硯還特意寫明,屠戶所謂瘋病,只在殺人後發作,須先查其過往言行。

第三份,是七名死囚的案卷。

每個人犯過什麼罪,證據來自何處,全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些,才是沈清硯親手整理的原件。

官府從她房中搜出來的案卷,卻刪掉了關鍵口供。

還添了“免罪”“釋放”等字眼。

主審官對照兩份案卷。

“字跡相似。”

林昭昭立刻開口:

“相似不能證明是我寫的。”

阿芷抬起頭。

“能。”

她從懷裡取出一沓狀紙。

“沈先生教過我,每個人落筆都有習慣。”

“她寫‘罪’字,最後一橫向內收。寫‘人’字,右邊落筆輕。”

“你不一樣。”

阿芷將篡改後的案卷推到她面前。

“你寫‘人’字,總會往右拖。”

林昭昭冷笑。

“這算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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