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拿嗓門充本事。”
那場官司,她贏了。
後來,女子訟學重新開館。
門口掛著一條規矩:
不因身份輕信,不因身份輕罪。
現代世界裡,我也沒有停下。
我用了很久,才習慣電燈、汽車和電腦。
第一次參加考試,我只考了四十二分。
同學笑我:
“林昭昭,你不是挺能說嗎?”
我合上卷子。
“能說,不代表懂。”
第二次,六十八分。
第三次,九十一分。
畢業那年,我把大雍的舊案整理成論文。
我沒有寫換魂。
只寫一個法律人若脫離事實、證據與責任,再漂亮的話,也可能成為害人的刀。
多年後,我參與建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專案。
專案收到的第一件藏品,是一本殘缺法典。
封皮上,有九道已經發黑的血痕。
最後一頁夾著一張泛黃的紙。
上面是阿芷的字。
【沈先生,女子訟學已有三百一十七人。】
【她們都知道,門是誰推開的。】
我捏著那張紙,很久沒有動。
玻璃展櫃映出我如今的臉。
那是林昭昭的臉。
可鏡中的人,早已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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