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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我方提起的名譽侵權案第一次開庭。
這兩個月裡,陳妍沒有停止發聲。
她每天固定更新三條動態,早上講自己失眠,中午講自己不敢出門,晚上講網友為什麼還不相信她。
每條動態的結尾,都有一句一樣的話:
“我只想讓林亦受到應有的懲罰。”
而我從醫院出院後,沒再接受任何採訪。
不是因為我默認了。
是陸川說,案子已經進入司法程式,任何一句多餘的話,都可能被剪成下一段錄音。
我聽他的,安靜養了二十七天。
出院那天,醫生叮囑我暫時不要劇烈運動。
我問:“走路算嗎?”
醫生看了我一眼。
“你現在最該避免的,是胡思亂想。”
我覺得這句話很有道理。
畢竟網上的人已經替我想完了。
開庭當天,法院門口來了不少人。
有人舉著“還受害者公道”的牌子,也有人舉著手機直播。
陳妍穿了一件淺灰色長裙,身邊跟著她的代理律師。
她看見我時,腳步停了一下。
隨後紅著眼睛,往律師身後靠了靠。
陸川壓低聲音:“劇本痕跡很嚴重啊。”
“你怎麼知道?”
“看多了這種事,有經驗了。”
我點點頭。
“專業。”
進入法庭後,陳妍的律師先陳述事實。
他說我利用情感博主的身份獲取信任,以諮詢為名把未成年女孩騙到酒店,隨後實施侵犯,還在事後跟蹤、威脅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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