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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四歲生日這天,江塵為了陪妹妹產檢建檔,放任她一個人跑到馬路中央。
女兒被貨車碾壓至死,生日變祭日。
我悲痛欲絕,割腕三次。
江塵跪在我腳邊磕破頭:
“怪我不該念在她是你妹妹的份上跑腿,我保證以後再也不見明珠。”
妹妹為了贖罪在家點燃煤氣,死前打來電話和我懺悔。
“姐我不該回來認親,現在我把命賠給你。”
母親以淚洗面哭瞎了眼睛。
大哥勸我不要再鬧,家禁不起再折騰。
我日夜活在悔恨中,直到兩年後女兒忌日,翻出落灰的美工刀準備以死謝罪。
卻意外撞見女兒撲進妹妹懷裡。
我的丈夫提著蛋糕,摟著妹妹,兩人笑看著女兒。
失明的母親熟練的為女兒梳辮子。
我握緊美術刀, 喉嚨乾澀的發燙。
大哥攔住我:“你生下了死胎,恰好明珠懷孕,我和媽心軟,讓她生下來過繼給你撫養。”
“是你佔了明珠二十年的幸福,你要是還把他們當一家人,就別再去打擾他們。”
美術刀劃破掌心,我認命地閉眼。
全家人都知道,我因為他們的死愧疚到發瘋,卻為了幫江塵和妹妹在一起選擇隱瞞我。
這個家,和江塵,我全都不要了。
......
我眼眶泛酸,肩頭顫抖的厲害。
大哥眼底閃過一絲不忍,但還是勸我:
“你霸佔了她的孩子和老公,讓她漂泊二十年,如今回到正軌,怪不了別人。”
類似的話,我聽了不下數百遍。
當年我們被護士抱錯,她遺落在外。
被找回來後,她改了名字,我媽叫她明珠。
她也成了所有人的掌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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