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雲舟偷的不只是戲。
他偷的是命。
那些懷才不遇的、無處可去的人,把稿子交給他,以為遇到了知音。他收下,唱紅,然後把名字據為己有。等原作者發現了,要鬧了,他便讓他們“意外”消失——投河的、落井的、凍死的、墜樓的,一個個,乾乾淨淨。
而他,踩著他們的骨頭,一步步走上了“戲神”的位子。
林晚把自己關了三天。
第三天夜裡,她做了一個決定:告官。
她把《啞夜》原稿和阿笙戲稿的抄本分作兩份,一份藏進後庫暗格的桐木匣子裡,用油布裹了三層;另一份貼身帶著,準備天一亮就去府衙。
她不知道,沈曼己經把一切告訴了顧雲舟。
沈曼那時十六歲,剛從人牙子手裡被顧雲舟買回來。她無意間聽到林晚和老周在後庫密談,嚇得連夜跑去告了密。她以為這是討好主子的好機會。
顧雲舟聽完,只笑了一聲。
他說:“去,把她請到戲臺上來,就說我要跟她單獨說句話。”
那一夜,雨下得極大。
林晚走上戲臺時,雨水順著她的鬢角往下淌,打溼了衣領。顧雲舟背對著她,站在臺中央,雨水澆透了他的綢緞袍子,他卻像感覺不到似的。
“晚晚,”他轉過身,臉上還是那種溫和的笑,“你要去告官?”
林晚站住了。她看著他,忽然覺得這張臉比陌生人還陌生。
“是。”她的聲音在發抖,但沒有退,“顧雲舟,你欠的人命,該還了。”
顧雲舟嘆了口氣,像在惋惜一件碎了的瓷器。
“晚晚,我待你不薄。你為什麼,非要走到這一步呢?”
“是你自己走到這一步的。”林晚握緊了拳頭,指甲掐進了肉裡,“從你偷第一個人的名字開始,你就己經——”
她沒有說完。
顧雲舟臉上的笑,一點一點地消失了。
“晚晚,”他輕聲說,“你知道戲臺的欄杆,我三天前就叫人動過手腳嗎?”
林晚的瞳孔猛地一縮。
她轉身就跑。
但己經來不及了。顧雲舟一步跨上來,雙手抓住她的肩膀,猛地一推——
她的後背撞上那根鬆動的欄杆,“咔嚓”一聲,欄杆斷了。
她整個人從三丈高的戲臺上墜了下去。
雨水打在臉上,冰冷刺骨。風聲灌進耳朵裡,什麼也聽不見了。她最後看見的,是顧雲舟站在臺邊,居高臨下地看著她,臉上又掛起了那種溫和的、滴水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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