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完拐賣線索後,秦峰開始尋找各案件之間的關聯。
他重新翻閱了王秀英、劉春花、王紅三起案件的卷宗,對比細節。
一開始,看不出明顯關聯。三個案件發生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主犯也不認識。
但秦峰沒有放棄。他相信,如果真有幕後黑手,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他對比了三人的經歷:
王秀英,45歲,雲南人,1980年開始拐賣,主要往山西賣。
劉春花,42歲,雲南人,1982年開始拐賣,主要往內蒙古賣。
王紅,43歲,雲南人,1983年開始拐賣,主要往河北賣。
都是雲南人,年齡相仿,開始作案時間接近,拐入地都是北方省份。
太巧了。
秦峰又對比了三人的作案手法:
都是先在雲南、貴州物色目標,以招工為名騙走,然後長途運輸到北方,賣給當地的中介或直接賣給買主。
手法高度一致。
更重要的是,三人的賬本記錄方式相似:都用代號,都用類似的記賬符號。
秦峰把三人的賬本影印件擺在一起,仔細對比。
突然,他發現了共同點:在交易記錄的末尾,都有一個特殊的符號——像是一個變形的“柳”字。
王秀英的賬本里有,劉春花的賬本里有,王紅的賬本里也有。
這個符號,秦峰以前沒注意,以為是隨手畫的。但現在對比看,明顯是同一種符號。
“柳”?是什麼意思?
地名?人名?還是組織的代號?
秦峰立即查了雲南的地名,帶“柳”字的不少,但最有可能的是“柳樹鎮”。
柳樹鎮是雲南邊境的一個小鎮,靠近緬甸,以貧窮和混亂聞名。
秦峰想起,在審訊王紅時,她提到過“柳樹鎮”,說是她的一個“供貨點”。
當時沒在意,現在想想,可能很重要。
秦峰又查了王秀英和劉春花的審訊筆錄。王秀英沒提過柳樹鎮,劉春花提過一次,但說是“路過”。
真的只是路過嗎?
秦峰覺得沒那麼簡單。
他決定,重點調查柳樹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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