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老周批的報告之後,秦峰第二天就帶著小劉去了南州百貨大樓。
百貨大樓二樓的文體櫃檯,玻璃櫃裡擺著幾臺照相機。秦峰隔著櫃檯看了半天,讓售貨員一臺一臺拿出來試。有進口的理光,也有國產的海鷗和鳳凰。理光太貴,一臺要八百多,夠買兩臺海鷗了,而且功能太複雜,二中隊的兄弟們大多沒碰過相機,上手不容易。鳳凰便宜一些但做工粗糙,外殼摸著喇手。秦峰最後挑了一臺海鷗牌的雙鏡頭相機,四百出頭,結實耐用,操作也簡單。售貨員從櫃檯底下拿出來讓他試了一下,快門按下去咔嗒一聲脆響,聽著就舒服。
“就這臺。”秦峰說,“再給我拿兩把放大鏡,一把卷尺,一盒指紋粉,還有五十個證物袋。”
售貨員一樣一樣從櫃檯裡取出來,擺在櫃檯上。小劉站在旁邊看著那臺相機,眼睛都挪不開:“秦隊,這相機以後就是咱們自己的了?”
“嗯。”秦峰掏錢付了款,“以後勘查現場不用去求技術科了。自己的東西,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
“太好了。”小劉摸著相機的外殼,指頭順著鏡頭的邊緣劃了一圈,“以前去技術科借相機,老劉那張臉拉得跟長白山似的,借一回得說三遍好話。有一回我去借,他說被別人借走了,我回來等了三天再問,他說還沒還回來。後來我才知道那三天相機就在他櫃子裡鎖著,他嫌咱們用的多不高興借。以後咱們自己想拍就拍,不用看他臉色了。”
“但你也得學著用。”秦峰說,“別光摸著高興,回去把說明書看一遍,怎麼裝膠捲、怎麼調焦距、怎麼換快門速度,都記在心裡。下回出現場你負責拍照,拍不好我可找你算賬。”
小劉一聽要幹活,臉上的笑收了收,但還是挺高興:“行,我學。我表弟就玩相機,回頭我讓他教教我。”
兩個人抱著東西回了局裡。秦峰把相機和放大鏡鎖進櫃子裡,捲尺和指紋粉放在辦公室的抽屜裡,證物袋數好了放在檔案櫃最下層。東西不多,但往那兒一放,二中隊辦公室看著確實跟以前不一樣了。櫃子開啟來,不再是隻有幾沓卷宗和一個空蕩蕩的抽屜,好歹有幾樣像樣的傢伙什了。
趙鐵軍從外面回來,看見桌上的放大鏡,拿起來試了試,對著窗臺上的灰塵看了一會兒,又放下了:“秦隊,這放大鏡比我家裡那個強多了。以前去現場想看清楚點東西還得湊近了拿眼睛瞪著,回來眼睛疼半天。有個這東西方便多了,蹲在地上看半天也不累。”
“以後誰出現場誰帶著。”秦峰說,“相機放櫃子裡,用的時候登記,用完放回去。指紋粉也一樣,省著用,別浪費。這些東西雖然不值多少錢,但都是中隊的公共財產,得管好。”
小劉在旁邊插了一句:“秦隊,那這個相機以後拍的照片,算不算專業證據?到時候法庭認不認?”
“算。”秦峰說,“只要照片拍清楚了,能反映出案發現場的真實情況,就能當證據用。以前咱們沒有裝置,只能靠手畫圖和文字記錄,有時候到了法庭上人家問細節,咱們說不清楚。以後有照片了,一目瞭然,省得來回解釋。不過拍照也得按規矩來,不能亂拍,不能只拍自己覺得重要的,得把整個現場都拍全了。”
趙鐵軍把那臺相機拿在手裡翻來覆去看了看,說了一句:“秦隊,這錢花得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