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陸府的第七日,桑葉繡坊掛了匾。
匾不大,木料也是舊的。漆坊趕工七日,只夠把邊角磨平,再刷一層青漆。晨光照過來,“桑葉”兩個字還有些新漆的亮。
院子是租的。
臨街一進,正房三間。牆只重新粉過一遍,窗紙有兩扇還是舊的。三年工錢付了半年租,補回來的折銀買了案桌、燈架、剪尺和兩口鎖料箱。
三架繡繃擺進屋時,木腳上仍有陸府庫房留下的磕痕。兩箱樣線按冷暖色重新排開,桑氏舊繡譜和藍布驗色冊放進賬案後的木櫃。
至於桑州舊宅的半份契紙,我仍壓在箱底。
那是往後立足的根,眼下這座京城繡坊,仍得靠手裡的現銀一件件置辦。
染織行行首來驗過門面、燈火與防潮,攤開坊號登記紙。
“東家姓名?”
“桑見微。”
“承責之人?”
“也是桑見微。”
他抬眼看了我一回,沒有替我添上父兄或夫家的名字,只在兩處空格上落了行印。
經營文書遞到我手裡時,紙還帶著印泥氣。
桑葉繡坊,東家桑見微。
院裡等著試針的只有三個人。
一名成手繡娘,上一家東家把她做的西季破圖署給了自己的女兒。她不先問我收不收人,只問:“客人若要改名呢?”
一名寡居染線娘摸過桌上的色卡:“染線算不算工?若繡賣出去了,配色的人有沒有分成?”
最小的叫小滿,十六歲,會分線,會平針,手指上還沒有掌針人常見的繭。她盯著工約末尾:“返工的時辰,也記嗎?”
“都記。”
我把三份工約推過去。
工價、試針標準、成品分成,逐條寫明。正面六欄:主繡、協繡、染線配色、實際工時、工料批次、工價與分成。每一道工序都須寫經手人。識字的親筆署名,不識字的由行中書手念過,再按自己的指印。
三人看完,才各自落字。
我在牆上釘了一塊窄木牌。
“本坊只守西條。”
實際主繡必須署名。協繡、染線、配色的姓名與工時分開記。每一批絲線、底絹和染料都須有來路。若要改署,賬上所有具名做工者必須落字同意,但原有姓名不得抹去。
成手繡娘問:“若出高價,也不能剪名?”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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