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良,你的律師來了。”警官推開門。
走進來的不是律師,是陳凡。
“陳董?”鄭國良抬起頭,眼窩深陷,像老了十歲。
“長興集團我接手了。”陳凡在他對面坐下,“趙國強己經交代了不少事情。但還有一些細節,需要問你。”
鄭國良苦笑:“我還能出去嗎?”
“那要看你的態度。”陳凡把一張紙推過去,“當年事故,簽字的是你父親。但真正做決定的,是鄭明遠一個人,還是有其他人?”
鄭國良沉默了。審訊室裡只有空調的嗡嗡聲。
“有。”他終於開口,聲音很輕,“當年我父親接了一個電話,之後才決定按操作失誤定性。”
陳凡的眼神銳利起來:“誰打的?”
鄭國良搖頭:“我不知道。我父親沒跟我說過,但我記得那天他的臉色很難看,掛了電話後在辦公室裡坐了很久。”
“那通電話是從哪裡打來的?”
“我查過通話記錄,是京城那邊的區號。”
陳凡的眼睛眯了起來。
與此同時,看守所審訊室。
趙國強坐在鐵椅上,雙手銬著,臉色灰敗。對面的警官把一沓新證據推到他面前:“趙國強,二十年前的事,你自己扛不了。誰指使你的?”
趙國強低著頭,不說話。
“鄭明遠己經死了,鄭國良現在也進來了。你扛了這麼久,圖什麼?”
趙國強的手指微微顫抖。
“京城。”他終於開口,聲音沙啞,“當年是京城那邊的人打電話給鄭明遠,鄭明遠又讓我辦的。”
“京城什麼單位?什麼人?”
趙國強搖頭:“我不知道具體是誰。但鄭明遠叫那個人‘方總’。事故發生後,長興集團的賬戶裡多了五百萬,備註是‘技術合作費’。那筆錢,後來轉到了鄭明遠的個人賬戶。”
警官記錄完,合上本子,走出了審訊室。
訊息很快傳到了陳凡耳中。
他站在雲頂莊園的書房裡,手裡握著手機。老張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陳董,趙國強交代了。當年的幕後指使者來自京城,姓方。鄭明遠叫他‘方總’。事故發生後,長興集團收到了五百萬,名義是技術合作費,實際上很像是封口費。”
陳凡的眼神冷得像冰。
京城,方總。
京城商會。
“查。”他一字一句,“把這個‘方總’挖出來。還有,那筆五百萬的轉賬記錄,二十年前的也要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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