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33合作(1)

作者:雪映紅梅·3小時前

陳少閒心中著急,急忙丟擲大招兒,“老沈,我知道你是怎麼想的,如果只是吃飯,我肯定就不過來勸你了,李律師有個業務想跟你合作。”

“這就是你給我介紹的業務吧?”沈浪呵呵一笑。

“對呀。”陳少閒訕笑道。

“不對呀,這應該算是李律師給我介紹的業務吧。”沈浪似笑非笑的看著他。

陳少閒一拍大腿,哈哈笑道:“你說你,也真是的,我又不跟你要渠道費,你算的那麼清楚幹什麼。”

“不要渠道費,欠人情,我也受不了。”沈浪一攤手,咧著嘴道。小樣吧,還想搭順風車。

“好了,好了,我就是個傳話的。你既不欠我渠道費,也不欠我人情,這總行了吧。你給個痛快話,李律師請你吃飯,你去不去?”陳少閒嘻嘻哈哈道。

“去,有錢賺當然要去。你讓他定時間、地方,定好了告訴我,我最近沒什麼安排。”沈浪爽快的答應下來。

……

晚上八點半,便宜坊二層的包間內,李國華見到了沈浪。陳少閒沒有參加這次的宴請,他的目的已經達到,沒興趣坐在一旁聽兩個大能人談業務。

李國華不想浪費時間,沈浪也沒興趣虛以為蛇,於是熱菜還沒上,兩個痛快人就直奔主題,談起了合作。

“沈律師,事情就是這樣,我沒有一點隱瞞。不知道您是否願意跟我合作一把,把這事談成。”李國華將整個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遍,剛說完,服務生端著菜走了進來。

“合作沒問題,但不知怎麼個談法,以誰為主?”沈浪問的很直接。

兩個律師一起代表客戶去談判,總要分個大小王才好。萬一兩人意見不一致,談判沒結束,先內部槓上了,豈不讓人看笑話。

“您的意思呢?”李國華表現的很謙虛。

不謙虛也不行,之前的談判是他主持的,一點成果都沒有,要不是提前得到訊息,這次他已經出局了。人家沈律師才是正主兒。

“咱倆第一次合作,我不瞭解您的風格,同樣您也不瞭解我的行事方式。其實,我不太喜歡按照別人的方式做事。”沈浪考慮了下措辭,說出了自己的意見。

“那行,談判以您為主,如果談判不成,訴訟以我為主,您看怎麼樣?”李國華打算以退為進,在他看來談判不會有效果,最後還得走訴訟程式。

“那律師費怎麼分?”沈浪依舊很直接。

李國華並未覺得沈浪的問題有什麼不妥,相反他覺得事前把問題都擺出來,說明白,這才是君子。總比事前你好我好大家好,事後為了三瓜倆棗的扯皮強。

“三七分,以誰為主,誰就拿大頭。如何?”

“沒問題。”沈浪很痛快,“那這次的律師費是多少錢?”

“談判的律師費分兩種模式:一種是固定收益,律師費打包三十萬元,雙方達成一致,簽完協議當日付款,如果談不成,也會有五萬元的辛苦費,

另一種是風險代理,按照最後落在紙面上的對方賠償額的百分之二十計算。二選一。”

李國華之前選的是第一種,律師費三十萬元,他覺得即便沒談成,也不至於白忙活,反正後面還有訴訟的活兒。

“賠償額怎麼算?”沈浪問道,“你確定對方存在侵權行為?”

“據公司的工程師講,兩款軟體的相似度非常高,不過目前還沒有進行軟體原始碼的對比,所以不確定是否存在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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