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不用理他們,都是一幫吃飽了沒事幹,嚼舌根的傢伙。”沈浪不以為然道。
“沈律師,沈哥,現在不是我搭理不搭理他們的事,這事給我和天庭娛樂都造成了負面影響,已經有銀行的人打電話過來了。你也知道,現如今天庭娛樂正值多事之秋,我不敢大意。”
“這麼嚴重?那我能做什麼?”
“你能不能出個宣告,說錢已經支付了,幫我一把?”
“吳先生,我覺得這樣欲蓋彌彰,還不如如實披露的好。我們所里人多嘴雜,我即便這麼說了,也不能保證沒有人不挖這事。
況且,我要是說收到了您的律師費,網上有人要求出示發票怎麼辦,那可是一大筆稅費。
我要是真這麼宣告,不僅所裡得找我,司法局和稅務局也得找我,反而壞了您的名聲。”
“那……這怎麼辦?也不能放著不理啊,這要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對我們天庭娛樂可太不利了。”
吳大少沒轍了,細想想也是,既然律師費都給了,那麼大一筆錢,稅費肯定少不了,律所也得要提點,這謊怎麼圓?一旦露餡,吳家肯定得牆倒眾人推。
“不如這樣,您先支付一部分律師費,然後慢慢支付剩餘律師費。對外的解釋就是需要根據委託事項的節點付費,年底前付清全部律師費。
這樣的話,既有發票堵眾人的嘴,又可以澄清事實,解除您和天庭娛樂的危機。您看怎麼樣?”
“那我需要先付多少律師費給您?”
“這個看您,太少了不合適,太多了您可能有顧慮,您覺得多少能堵住網上那幫傢伙的嘴,就給多少。反正早一天,還是晚一天拿律師費,我無所謂。”
“嗯,最近我剛處理了兩套京城的房子,我回頭安排下,先給你支付一筆律師費過去。協議還用重新籤嗎?”
“協議不用動,反正寫的比較模糊,最遲今年十二月支付全部律師費。最終解釋權歸咱們。回頭我出個宣告,貼在律所網站上就行。”
“可以,你等我信兒,這兩天我先付一筆律師費,你出個宣告,把這事壓一壓。”
……
幾日後,陳夏再次急匆匆的走進沈浪辦公室。
“浪哥,我在網上查了下,你的聲明發出去後,網上的風向有所轉變,應該是吳大少找了水軍配合你的宣告。”陳夏面無表情的說道。
她對這種事很不屑,總覺得有什麼事應該擺在明面上,不應該搞這種小動作,太幼稚。但是又不得不承認,在水軍和沈老闆的配合下,天庭娛樂和吳大少的名氣得到了提升,有觸底反彈的趨勢。
“吳大少答應的五百萬律師費到位了嗎?”沈浪問道。
“嗯,剛到賬,內部系統上應該能查到。”陳夏點頭道,“浪哥,我總覺得這事好像有點不太對,應該是有人在背後推波助瀾,想拿律師費的事做文章。”
“你發現了什麼?”
“本來吧,以你的名氣賺了這麼一大筆錢又沒拿到手,肯定會在律師界引起注意,這種注意更多的是出於嫉妒和解恨,誰讓你人緣不咋滴呢。”
“這話說的,我人緣怎麼就不咋滴了?”
“浪哥,你這人嘴有多毒,你不知道?每次所裡開完會,要是你不得罪個把人,大家都覺得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