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213該!怎麼不噴死你(1)

作者:雪映紅梅·1天前

“我不是律師,我第一學歷是大專,不符合報考條件。”原告回道。

“那你第二學歷呢?”書記員順嘴問道。

“沒有第二學歷。”原告理直氣壯地回道。

陳夏豎著耳朵正準備八卦下,聽到二人的對話,沒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原告仰著臉,斜了她一眼。

“你剛才說第一學歷,我還以為你有第二學歷呢。”書記員嘀咕了一句。

話音未落,一位四十來歲的女法官冷著臉走了進來,與書記員溝通了幾句後,坐到了審判席上,敲響了法槌,開始庭審。

“原告,你在愛心法律服務所是做什麼的?法律工作者?怎麼沒有相關手續?”法官翻看雙方的手續,突然問道。

“我是愛心法律服務所的資深法律顧問。我以前在企業當法律顧問……”原告很有氣勢的說道。

“我沒問你以前,我問的是現在。”法官語氣不善的強調道。

“現在我是資深法律顧問,我們所裡有什麼疑難複雜的法律問題,主任都會讓他們找我,我們所裡有句口號,‘有問題,找老餘’。老餘說的就是我。”原告說的很豪氣。

“也就是說你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是律師。”法官問道。

“對。”原告乾脆的回道。

“那你以什麼身份代理愛心法律服務所?”法官皺起了眉頭。

陳夏也覺得對方的代理人身份有問題。

“我以員工的身份代理,這個案子是我籤的,也是我辦的,我最瞭解情況。”原告很自信的說道,“我有聘用合同。”

“原告,我提示你下,以員工身份代理公司案件,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憑證。你有嗎?”法官問道。

“我沒帶,開完庭我回去拿,郵寄給你。”原告想了想道。

“行吧,庭後你提供下,如果不提供,我們會駁回你的起訴。”法官冷著臉說道,“原告,陳述你方訴求和事實及理由。”

十多分鐘後,陳夏做了口頭答辯,法官開始調查案件事實。

“原告,你接受委託後,都做了什麼?”法官問道。

“我聯絡了受託案件的被告人。”原告直著腰,不緊不慢地回道。

“聯絡上了嗎?”法官問道。

“我利用了我的名氣和社會關係,連續給受託案件的被告人發了兩次簡訊,打了三次電話,給受託案件的被告製造了強大的心理壓力……”

“別說那些沒用的,我就問你,聯絡上沒有?”法官皺著眉,不想聽他胡扯。

“沒有。”

陳夏差點笑出聲,說的這麼熱鬧,感情都是無用功,那你說那些幹啥?你把當事人都給告了,向誰邀功啊?再說了,打沒打電話,發沒發簡訊,誰知道啊。

“那個案子委託後,立案沒?”法官冷著臉,接著問道。

“沒有,被告提供的資訊不全,我沒法立案,這事不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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