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律師》224重大發現(2)

作者:雪映紅梅·9天前

“給了,一共六十多塊。她求我別傷害她,說手機裡還有錢,但是我沒要。後來我又退給她四十多,只留了二十元。”

“為什麼?我的意思是你為什麼沒要?又為什麼要退四十多?”搶劫犯現場退錢,這事陳夏還是第一次聽說,不禁有些詫異。

“我沒有手機,也收不了她轉的錢。我覺得二十塊就夠了,一碗麵錢就行,反正進去了,搶多了也用不到。”

好吧,這是個窮人,只為了一碗麵,出來幹這蹲大牢的無本買賣。陳夏暗暗地給他的行為動機找了個理由。

“如果她不給,你站起來,會怎麼做?‘那可就費勁了’是什麼意思?”

“她要是真不給,跟我打起來,我一個老頭子,站都站不穩,能拿她有什麼辦法。我腿腳不好,想站起來可不費勁嘛,我是實話實說。”

“所以你帶了一把刀。”陳夏一陣無語後,問道。

“嗯,有刀,不管我捅不捅她,她都害怕,不敢反抗。另外,我聽說拿刀搶劫判的重。”

陳夏聽了他的話大腦有些發矇,其他搶劫犯都是為了多搶錢,少判刑,可眼前這老頭怎麼想的跟別人不一樣啊,錢不多,卻想著重判。這世界怎麼了,是他說錯了,還是我聽錯了。

“陳律師,我這情況會被判幾年?”

“你搶了幾次?”

“就這一次,本來我還想再搶點,結果那女的一離開就報警了。警察沒給我機會。”

“你沒走,一直在公園長椅上坐著?”

“嗯。我腿腳不好,就想著守株待兔,再搶一個再走。”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你不涉及多次搶劫,也沒有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搶的數額也不大,所以不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樣啊!”

陳夏居然從他的眼神中看到了失望。

“陳律師,如果是累犯,是不是能判的重點?”婁德昌見她疑惑,立刻解釋道,“我也是聽說,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累犯?你之前被判過刑?”陳夏有些詫異。

“嗯,這話說起來話長……”婁德昌絮絮叨叨的講了起來,陳夏也沒打斷他。

半晌後,陳夏算是聽明白了,這老頭還真是個奇葩。

婁德昌的家在淺山區的一個小村子裡,因為村裡窮,年輕人都跑出去打工了,村裡人不多。

他上到初二就輟學了,跟著同村人四處打工,後來在工地受了工傷,老闆讓人扔給他一萬塊把他打發了。回來後他一直務農,因為家徒四壁,一直沒娶親,打光棍,時光如流水,轉眼他就過了六十歲。

在他六十一歲那年秋,因為燒地裡的秸稈,被派出所帶走,拘留了十日。就是這次拘留,讓他有了一個重大發現。

拘留所居然管吃管喝,全免費,還不用風吹雨淋,更不用去外面地裡幹活,有個病啥的,還有人給看病。

在裡面吃的雖然差點,但是對於一個窮苦單身漢來說,根本不叫事,到點有人送飯,又不需要自己出錢,還有什麼可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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