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說起來有些無奈,之前陸離請客吃飯的時候沈浪提過,如果有業務對接可以直接找陳夏,主要是他不想摻和這些瑣事,更不想做什麼勞什子法律顧問。
但是陸離的女兒直接把合同發到了他郵箱,陸離又打電話說合同稽核的事,沈浪也不好說什麼,只得做個二傳手。
“求人幫忙,不得請人吃頓飯,喝杯飲料什麼的。”
“這種事你自己看著辦,我不管。”
“那費用呢?要不浪哥,你先給拿點?”陳夏試探著問道,“總不能讓我又幹活,又掏錢吧?”
“嘿,我給你提供學本事的機會,你還要我為你學本事買單,過分了吧?你又不是我閨女,憑什麼啊?”沈浪撇撇嘴道。
“我……”陳夏一時氣短,“浪哥,我這一個月苦哈哈的才幾個錢,你總不能讓我去樓下買兩根老冰棒去找張晶律師吧,這丟的可不只是我的臉。
你要是真豁得出去,我更不怕,反正張律師要是不滿意,有什麼後果,我可不擔責任。”
“你這摳唆的毛病跟誰學的,就不能大氣點多買兩根冰棒?”沈浪撓了撓頭,理直氣壯地訓斥道。
跟誰學的?你還真敢問。這次陳夏徹底無語了,坐在椅子上沒動地方,反正這麼丟人的事,她幹不出來。
沈浪見她不動地方,無奈道:“夏呀,你也得體諒下我的難處,我現在要交女朋友,花銷大。”見她仍然無動於衷,“好吧,五百元,這是最高限額,如果花超了你自己出。拿發票來報銷。”
陳夏的臉陰轉晴,立刻笑盈盈的說道:“浪哥,你把合同發我吧,我馬上就去辦。”
沈浪看著她的背影,笑呵呵地搖了搖頭,暗道:六千元律師費,五百元成本,可以接受。
他肯定不會讓陳夏自掏腰包給他幹活,鬥嘴完全是圖個樂,同時也讓陳夏有種自家老闆不好說話,不是有求必應的活菩薩,以免日後這丫頭分不清大小王,亂提要求。
……
入夜後的城市,屬於燈紅酒綠,屬於溫馨晚餐,當然也屬於加班不斷的牛馬。
“浪漫之夜”西餐廳內,沈浪和溫雅相對而坐,正在品著紅酒,切牛排。
“浪哥,下次咱能不來這種地方嗎?”溫雅喝了口紅酒後,皺起了眉頭。
“紅酒不好?”沈浪看著她緊皺的眉頭,問道。
說實話,他也沒喝出來紅酒是好是壞,來這裡要的是氣氛和格調。
“我覺得這裡的紅酒……一般般,根本不值這個價。還不如吃家常菜實惠,要不改天我下廚,讓你嚐嚐我的手藝。”
“你還會做飯?”沈浪有些驚訝,交了這麼多女朋友,這還是第一次聽女朋友說會做飯,“不會是泡泡麵吧?”
“這有啥,做飯又不是什麼高難度的活兒。以前我們在滑雪隊的時候,經常自己在宿舍鼓搗吃的,為這沒少捱罵。”
“誰罵你們?”
“樓下宿管員,只要保險一燒,立刻就扯著大嗓門,站在樓道里開噴。”
“她知道是你乾的?”
“怎麼可能,我們住的那個樓是老樓,宿舍裡又不是一屋一個保險,我們是一層一個保險。
再說了用電磁爐的又不止我們宿舍,要是被她發現了,那可慘了,她能把人罵得貼牆上。”溫雅煞有介事的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