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你們還是等等,等我們偵查完畢,這裡面要是真沒他的事,我們肯定立刻放人。”周民警說道。
“好,那我們就再等等。”沈浪已經聽出了些端倪,也不廢話,說完起身告辭,與陳夏出了分局。
“浪哥,這案子一時半會兒結不了,要不咱們先回去?”陳夏發動車子,問道。
“嗯,先回去。”沈浪說完,翻出手機,找了一會兒,撥了出去。
“喂,老沈,你是不是要請客?”沈浪的手機中傳出東洲建築肖總的聲音。
“請什麼客啊,我替你老婆查下崗。”沈浪打趣道。
“少廢話,說吧,什麼事?我先宣告哈,年底了,我這暫時沒有什麼案子,要是有肯定第一時間通知你。”
“不是找你要案子,我記得你媳婦家是豐水縣的吧?好像她家在本地很有能量。”
“是呀?咋啦?是不是想讓我媳婦給你介紹物件?說吧,看上那家姑娘了。”電話那頭的肖總嘿嘿壞笑著。
“看個屁,說正經的,我有個案子在這邊,想找人問問具體情況。”
“我當是什麼事呢,好辦,把名字和罪名給我,什麼時候犯的事,我幫你問問。這麼跟你說吧,我媳婦家在豐水那邊還是很有能量的。”
“好嘞,就是問問,沒別的意思,看看能取保不。我一會兒把資訊發你微信上。”
“噢啦!最晚今晚給你信兒。”
……
下午回到所裡,陳夏被沈浪安排去寫羅玥租賃案的上訴狀,自己則約了花姐下午四點在律所會議室見面。
花姐有個守時的好習慣,三點五十分的時候走進了律所大門,被前臺安排去了第二十二號會議室,隨後沈浪走進了會議室。
“花姐,我上午去看守所見過你弟弟了。”沈浪坐下後說道。
“他怎麼樣?”花姐表面很鎮定,但眼神中卻閃過一絲關切。
“他挺好的,我本來想去給他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因為他那個案子是市局督辦的案子,涉案人員較多,考慮到案情需要,所以暫時不準取保。”
花姐聽後,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不過我找朋友打聽了下,你弟弟才去了不到一個月,涉案不深,只是普通員工,應該問題不大。等偵查完畢,移送檢察院,我再找檢察員溝通下。
我找人打過招呼了,你弟弟在看守所不會受罪。放心吧。”沈浪說道。
沈浪沒有蒙她,確實透過肖總媳婦的關係給看守所的熟人打了招呼。
“嗯,謝啦,沈律師。”花姐點了點頭,從包內拿出一個鼓鼓囊囊的大信封,放在桌上,推了過去,“這是一點小意思。您一定要收下。”
沈浪看了一眼信封,沒有去拿,“花姐,沒這個必要。能幫你我一定會幫。”
“您聽我說,我知道您是看在山哥的面子上幫我。但是我不能不懂事,您找人託關係即便不花錢也會搭人情,這份情我會記得,這個錢您一定要收下。等案子辦完,我另有重謝。我弟弟的案子,後面還得麻煩您。”花姐說的情真意切,毫不做作。
別看花姐的謀生手段不是那麼的光彩,似乎也不在乎臉面,心中只有錢,但她的內心中其實也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和認可,讓生活重新回到正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