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早上,陳夏美滋滋地走進了沈浪的辦公室,坐在了他對面的椅子上。
“呦,氣色不錯啊,看來這一趟粵省之行,沒少吃海鮮。”沈浪叼著香菸,看向她。
“還行吧,週末去同學家住了幾天,她家原來是漁民,現在上岸了,開海鮮館,各種海鮮吃到吐。”陳夏臭顯擺道。
“讓你辦的事怎麼樣了?”沈浪問道。
“都辦了,檢察員挺配合的,我跟檢察員溝通了下,被告人是一對叔侄,家是山裡的,出來打工賺不到錢,就撈偏門,幹起了這個。”
“如果咱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你覺得能拿到錢嗎?”
“難!被害人一共有六個,芸姐被盜的錢不算最多,但也不少。被告人家裡窮的連耗子都沒有。你知道他們是怎麼被抓的嗎?”
“有人舉報?”
“不是,是警方掃黃,在一家小旅館裡抓的人,那個年輕的以為之前的事犯了,一進去就全撂了。這才牽扯出盜竊的事。”
“還是年輕啊,一嚇唬什麼都說。那他們盜竊的錢呢?”
“據說都用在拉動經濟上了。但是我覺得他們肯定沒說實話。”
“即便他們沒說實話又怎樣?找不到錢,誰也沒辦法。”
“那咱們怎麼辦?”
“案卷你看了嗎?”
“週日回來後,晚上我看了下,說實話沒有什麼思路。”陳夏一臉的無奈,“要我聯絡芸姐嗎?”
“你先把案卷打印出來,給我一份,我再研究下,稍後再說。”沈浪說道,“對了,你那個就業歧視的案子,週五的時候,對方公司託人來溝通了。想跟你談談,私下和解。”
“私下和解?上次我去他們公司可不是這個態度。難道是之前我給他們的那份判例起效果了?”陳夏狐疑地說道。
“有可能,你跟當事人溝通下吧,看看她的意思,是想得實惠,還是想要一個公道。這事還得她自己決定。”沈浪建議道。
“對方給了什麼條件?”
“賠償一萬,可談,但是需要原告撤訴。”
“一萬,按說也不少,之前法院就是這麼判的。沒有公開道歉?”
“對方留了個活口,不過我看那意思,對方是想花錢免災。不想把事搞大。”
“嗯,我跟當事人溝通下。”說完,陳夏出去了,半個小時後,送來了全套的案卷影印件。
陳夏辦完交辦的事,一個人拿著手機去了露臺,此時的露臺時有時無的西北風颳得人臉通紅,但在沒有風的時候,陽光曬在身上又很舒服。
陳夏拿著手機來到露臺背風處,靠在牆壁上,撥通了祁紅的電話。
“陳律師,是不是我的案子有訊息了?”很快電話被接通了,傳來祁紅興奮的聲音。








